從監控時間看,被告直至第二天早上七點才離開。我方做過實地調查,這條路的另一端是死路,隻有在監控可視的路段,才能離開。所以被告是留宿該女子家中。”
路漫看向汪新程,眸底多了不屑。
男人總會用工作忙壓力大為借口,埋怨在家相夫教子的女人不夠通情達理。可就算女人坐享其成有一百種不對,都不該成為男人出軌的理由和底氣。
婚姻就是婚姻,一旦在存續期間出軌,任何辯解都是急著往臉上貼金,令人不齒。
汪新程眉頭擰著,呼吸幅度慢慢變大。
他同意離婚,但決不能是過錯方,讓貝婷婷占了便宜。
“這是我朋友,我去借住。手機沒電了,不知道原告住院。”汪新程沉穩應答,力爭不留破綻。
路漫示意審判員繼續播放視頻。
“被告一個半月內,十五次出入該女子住所,且留宿。被告作為有配偶者,和其他女性持續性非法同居,這導致我當事人精神受損。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我當事人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財產分割時,被告作為過錯方應給予我當事人補償。”
汪新程看到當庭播放的視頻,額頭青筋暴起,“我對視頻來源提出質疑,原告在侵犯我的隱私!”
隻要把證據視作無效,他就還有機會。
路漫沉穩解釋:“街邊調取監控,並未幹涉被告隱私。”
審判員點頭:“請被告進行質證。”
汪新程瞥向不動聲色的貝婷婷,還有步步緊逼的路漫,冷笑挑唇。
他既然敢出軌,也敢鬧到法庭,自然是早有準備。
“她是我朋友的媳婦,我兄弟托我照顧她。監控隻能證明我去了她家,在那住了一夜,並不能代表其他的。”汪新程笑容張揚,看她們還有什麼話說。
一直沉默的貝婷婷戲笑開口:“照顧朋友的女人,撇下自己的妻子。汪新程,你真是有情有義。”
她聲音平淡,沒有嘶吼,更沒有怨妒。
仿佛對這場婚姻已經失望透頂,不管那男人做過什麼,她都麻木不仁。
汪新程勾笑回答:“想讓我淨身出戶,絕無可能!”
現在情勢對他很有利,他就要勝利了!
路漫則眯眸看向耍無賴的汪新程。
坐實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事實,除了要有持續和穩定性的生活,還要以夫妻自稱。她最後呈上一份證據。
“聊天記錄的截圖是被告和出租屋女子的,二人互稱老婆老公,還有三張床照。被告,你還要否認這一事實?”
路漫的話擲地有聲,夾著不容置疑的威懾力。
仿佛天生的王者,淩駕於惡人之上。
汪新程頓時淩亂,之前的辯解啪啪打臉,讓他無處遁形。
氣急敗壞的他起身怒罵:“你,敢翻我手機?賤人!我不同意離婚,不同意!”
他不能作為過錯方離婚,傾家蕩產。
路漫終於等到汪新程惱羞成怒,她善意提醒:“不想離婚,請被告回答最初的三個問題。”
感情破裂是判定離婚的標準之一,而汪新程的屢次謊言,已無處辯解。
汪新程答不上問題,頹然失色地坐回凳子上。
路漫完美地結束舉證,將汪新程壓得無話可說。
她不記得自己是喜歡據理力爭,還是習慣為弱者聲張正義。
但不可否認的是,她喜歡勝利。
這能證明她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