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天下父母心:愈合(2 / 2)

以往她痛恨父親的沉默,現在她長大了,可以理智地思考,或許父親的沉默代表並不代表他的不作為。

相反這個不善言辭的父親,可能還做了很多她所不知道的事。

想到這,路漫心裏一暖,悶著頭對路剛說了句:“謝謝爸。”

這麼多年,她一直耿耿於懷,如今自己也懷了孕,總覺得做父母的都不容易。

路剛的目光急速顫抖,他倉皇起身,連告別都沒說就離開了。

女兒的感激,他受之有愧。這麼多年,他對女兒的關心太少,又怎麼接受她的道謝?

路漫則跟出包廂,看著路剛的身子踏入夜色中,便焦急說道:“爸,去我那住吧!”

路剛揮揮手,並沒回頭,走得很匆忙,嘴角卻掛著淡淡的笑。

路漫搖搖頭,似是習慣了父親的寡淡,心中沒有計較太多,一個人回了家。

或許有些愛是深沉而無法言說的,就像路剛,她總以為他不認她這個女兒,沒成想他做了那麼多。

今後,她該多去問候他,不再掩飾。

路剛隔天就回了辛遠,電話裏跟路漫說了,人早就上了車。

路漫點點頭,囑咐路剛照顧好自己,再多關心的話,她也還沒學會。

陸離看著路漫表情柔和的樣子,欣慰地笑了。

姐妹倆還沒等敘舊,律所突然有人衝進來,焦急地推開路漫辦公室的門,上氣不接下氣地說:“路律師,這次,你可一定得,幫我!”

路漫挑眉看向風風火火的楊舒,示意讓她坐下。

陸離自覺地去倒茶,不知道這楊舒又怎麼了,和郭子凡因為生孩子的事,又吵架了?

而楊舒接下來的話,也讓路漫皺緊眉頭。

“我前夫以前每個月都要支付給我女兒五百塊的撫養費,前幾天他還去幼兒園看了小青,但回來就不再給錢了。我給他打電話,他也不接,倒不是我就差這五百塊,是他欺人太甚,當初我得到小青的撫養權就一直不滿意。現在有了自己的兒子,小青也不管了,我兒子也弄丟了!”

楊舒越說越氣,喝了一口茶,燙得差點吐出來,隻得咽下,胸腔更是火燒火燎。

路漫則對最後三個字很好奇,弄丟了?

說起這,楊舒欲言又止,哽咽說道:“當初離婚,我撫養女兒,他照顧兒子。撫養費上,我們達成協議,我工資低,一個月給兒子三百,他給女兒五百,兩下抵消,他給兩百。離婚後他又再婚了,不到半年,他就把兒子給丟了。還是警察給我打電話詢問情況的時候,我才知道!

當時我就認為是那狐狸精把我兒子給丟了,我上門去找過,也罵過,但他們都不肯承認,誰也不說怎麼丟的。我找了這兩年時間,還是沒找到兒子。現在我要再婚了,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顧及那麼多。可憐我兒子,也不知在哪生活,又是過得什麼日子。”

路漫和陸離對看一眼,不禁感慨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路漫理了理思緒,對楊舒說道:“《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承擔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如果當初你們已經協議好,如何支付撫養費,那麼他是沒有理由拒絕的。即便打官司,他也不占理。”

聽了這話,楊舒拍案說道:“打!這個官司一定要打!而且當年丟了我兒子的事,也得一並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