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集 終極幻獸(1 / 2)

第八集終極幻獸

所以係統開通屠城申請以來,雖然同意過一百四十七個申請,但是卻沒有人能得到減刑的權利。即便是天下第一高手望風歌,也栽倒在第四項要求上,原因就是在此。而混世小流氓清嘯城一戰和東升行會清嘯城一戰,成功的打破了這個神話,完成了減刑的條件。

混世小流氓唯一的成功因素就是抗魔性超強的巨劍斬。無名對抗墮落的國度一戰之中,便是用這麼一招巨劍斬,排開九天怒雷,硬破火龍咆嘯。混世小流氓練成巨劍斬已久,怎會不知道巨劍斬的這個抗魔特性。所以混世小流氓不管周圍有沒有人、是不是對手、能不能完全清除,敵對玩家發出魔法的可能性,也根本就不理會敵對玩家有沒有對著他發動魔法攻擊。反正隻要混世小流氓還能發出巨劍斬,混世小流氓就能將所有的魔法都排除在自身之外。

此戰一下,屠城的五人當中、無敵寶寶主近身搏鬥,曾經追殺一隻鴨和卡靈遊擊破壞,由曾經追殺一隻雞阻擋魔法攻擊。由於四人在事前曾討論過配合的問題,四人之間配合的默契。曆時叁個多小時的謹慎戰鬥之後,完成了所有條件,得到係統的減刑,將每人五十年的追捕期,減少到共犯每人二十年。

混世小流氓比無敵寶貝他們還要早上一步屠城,且是以一人之力屠城,係統判定給予特赦,追捕期隻有十四年。但是由於混世小流氓在屠城之後,還連續打劫了公(係統)民(玩家)營錢莊、四五十間銀樓。被係統認定為江洋大盜。除了屠城的十四年追捕期之外,另外還有江洋大盜的五十年追捕期(無減刑、特赦),合計共六十四年。反是行會中追捕期最長的一人。

無論哪種PK,殺的人多人少,對於追捕期間之內的諸多不便,仍然是抱怨甚多。係統不定時派出的追捕小組,遊走在征程傳說各地。一隊二十個NPC,戰力通通都是A級不說,合擊能力還超過雙A。不小心遇到的PK狂,往往都是先被追捕小組殺了之後,關押在係統惡魔島之中服刑。

對於這些個PK狂而言,能有個歇腳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野店、便是為了這些人所發展出來的一個行業。

“野店”,征程傳說裏麵,最特殊的一種服務業。專門提供各式各樣的犯罪分子,一個補充藥水和休息的場所。

大部分的店,無論賣的是裝備、藥水、技能書還是服務,都喜歡立足在城市之中。原因無他、便是為了那龐大的人潮,不論玩家為的是什麼,總是要到城市中消費。來來往往的玩家眾多,相對的商機也多。作為以賺錢為主要目的的玩家,當然是以能夠在城市中開店為首選。雖然花費甚多(係統開通小型店費用叁十萬、中型五十萬、大型一百萬金幣),且條件嚴苛(聲望值限定小型十萬、中型叁十萬、大型五十萬),但玩家們還是趨之若鶩,主要就是看上了係統保護原則。征程傳說中,在城市中開立商號,每月需繳交5~12的交易稅,除此之外還需強製性繳交一定程度的保險費。在保險合同範圍中,如店遭受破壞,總還有係統保險公司賠償,無償回複原有數據。

但是若是認為,隻有在城市中開店才能賺錢,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征程傳說彷真度將進百分之九十三,且虛擬環境成熟度極高,七大奇跡、十大聖地、十大凶地和百大靈山哪個地方沒有怪。有怪就需要藥水補給,雖然每個人都知道,要去這種地方就一定要帶藥水,可是誰人沒有不時之需。有道是”一瓶藥水逼死一隊英雄。”多少隊伍因為一個人被殺之後,造成隊伍防禦出現缺口,進而全軍赴沒,有時就是差了這麼小小的一瓶藥。

玩家們有了需求,便有提供者願意為了巨大的利益(不在城市中的店,無須對係統繳交稅務,但也不能保險),甘冒風險開店賣藥,早期野店便是這麼開始的。有玩家的地方就有紛爭,有紛爭便有PK,有PK便有玩家被追捕。被追捕者無法進入城市補給,確實是非常困擾人的一件事,野店的出現,也帶給這些人一個新的去路。隨著野店的發展,不同於一開始的單純賣藥,也開始收受贓物,提供鑒定、維修、代理物品買賣和酒店住宿等服務。

但是掛紅名(代名詞、代表無故PK他人者,征程傳說並無紅名設定)者,本身打怪爆率就低,所賺得收入有限,並不能支撐野店這種等級的消費太久,久了便心生覬覦,早期許多的野店,便是被這些熟客所搶,因而倒閉關門。留存下來的野店,多是有強硬背景的玩家所開,其中最知名者,莫過於望風歌的消遙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