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點整。
法官出現,走上居高臨下的審判席位,坐下後,拿起桌子上的木槌敲了幾下。
“肅靜。”
全場所有人停止討論,法官對著庭警點了點頭,庭警打開旁門,在警察的押送下,秦昊身穿橘黃色囚服,帶著手銬走了進來,被困在被告牢籠後,庭警肅穆的站在兩旁。
“肅靜肅靜。”
法官又敲擊了兩下木槌,這才開始正式審判。
“全體起立,宣讀誓詞。”
法官帶頭,整個庭審大廳所有人全部站了起來,接著法官一句大家跟著說一句的宣讀誓詞,結束後,再次落座,有人端出聖經,來到原告和被告的律師附近。
法官說:“請雙方律師宣讀誓詞。”
“我以神的名義宣誓,我將維護法律,公平公正的行駛我的權利,認真地履行我的職責,阿門。”
雙方律師宣讀完畢,法官敲了敲木槌,宣布“開庭。”
首先是原告律師,宣讀一大長篇的罪證,足足有22條,違反了美國法律。
當宣讀完畢後,法官看向被告區,“你需要辯護麼?”
被告律師站起來,他是法庭給秦昊委派的律師,他先對著法官行禮,又對觀眾席行禮,義正言辭的說道:“首先,我對死者家屬感到萬分的歉意,其次,我的當事人,對綜上所述所有罪證,供認不諱。”
堂下一片嘩然,法官急忙敲了敲木槌,“肅靜,保持肅靜。”
法官喊完後,整理這文件說:“現在休庭,12位陪審員進入議會廳進行審批。”
緊緊開庭不到3分鍾,這個案件就此結束,所有人都在感慨,接下來就是等待12位陪審員的討論結果,隻是大家不清楚,結果會是:罪犯被送上電椅,還是被永久監禁。
原本板上釘釘的事情,陪審員的討論也不會持續太久,根據平常的推算,也就是大約5分鍾左右,可是審判大廳中,足足等了20分鍾,陪審團還是沒有討論結束,這讓庭審大廳內等待的非常焦灼。
美國的法庭屬於公審,12位陪審員全體投票,如果有一人持反對票,則代表還有爭議,就不能進行判罰,這也就意味著,其他人要拿出證據說服持反對票的人,要不然則不能定罪。
議會廳。
第一輪匿名投票結束,出現一人反對票。
其他11位陪審員都茫然的互相看看,這反對票不知道是誰投的,沒辦法,大家隻好進行討論,把案件重新梳理一遍,討論的時候所有人都認為,案件清晰明了,沒有任何異議,可再進行第二次匿名投票,結果又出現了一個反對票。
這下其他的陪審員都怒了,有人拍案而起說:“到底是誰有意見,站出來說清楚,這麼耽誤時間有意思麼。”
其他人提議,“這次咱們大家公開投票,看看到底是誰在搗亂。”
律師眼看著就要暴露了,急忙說道:“到底是誰這麼可惡,不知道三次投票,兩次出現反對票,根據法律規定,就要上報法官暫時休庭麼。”
這麼一說,其他陪審員都蔫了,大家也知道這個規矩,沒轍,隻好忍氣吞聲的把投票結果,送去交給法官。
陪審團全部人馬回來之後,有人把文件交給法官,其實大家早就等著急了,被告律師也在第一時間就認罪了,按照往常,根本就不用等這麼久的。
法官看都沒看文件,站起來剛要宣讀,可被陪審員拉了一下,點了點文件,法官這才看了一眼,低聲問:“你們確定?”
“的確有異議。”
法官眉頭緊促,再次坐下後,拿著木槌敲了敲說:“陪審團討論出現爭議,現在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what,為什麼?”議員憤怒的站起來,怒目看著陪審團大吼:“他已經認罪了,為什麼不直接判他有罪?”
法官急忙阻攔,“肅靜,法庭之上禁止喧嘩。”
議員對著法官大吼,“可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是無罪的,為什麼有異議?”
“這……”
就在這時,對立的議員舉手說:“我有證據證明他是無罪的。”
所有人肅然看向他,全場的氣氛非常詭異,這位議員站起來,看著法官說:“我不隻有證據,而且我還有證據證明這是冤假錯案,他根本就不是凶手。”
“什麼?”死者家屬議員大怒。
但對立的議員卻笑了笑,讓手下的律師團,拿著全部證據,走到法官麵前,遞交後這位議員才說道:
“我要求,為被告更換律師團隊,下午重審案件。”
法官看了看新遞交的文件後,隻好把著話麥說:“同意,現在休庭,下午重新審理此案。”
這給死者家屬議員氣的,一甩胳膊揚長而去,他和他的律師團,就這麼離開了法庭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