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喬致謙憤懣的樣子,明歌說,“或許隻是她太愛你了,所以才做出這樣的事情。”
“愛我?愛我就能殺人了麼?這樣的愛太扭曲了,我不需要。”
提到這件事,喬致謙便一臉的嫌惡,“而且我不覺得她是因為愛我,她和她母親一樣隻愛自己,愛慕虛榮,她買凶殺了自己的姐姐,也是為了繼承明家的財產,跟我關係不大。”
“那你打算怎麼做?”
喬致謙看向明歌,“我說過的,我要為明歌討回公道,我會去法院立案,以告慰明歌的在天之靈。”
‘在天之靈’四個字戳在明歌的耳膜上,莫名的有些尖銳。
她還沒死,卻要靠著一個假身份來坐實謀殺自己的人的罪名,聽著自己曾經的未婚夫信誓旦旦要告慰自己的在天之靈。
越想越覺得荒誕可笑。
喬致謙做事也算雷厲風行,高爾夫球場的閑聊之後,沒多久就真的去法院立案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去立案的時候法院門口蹲了一批記者。
‘富家千金豔照門’的風波剛過去沒兩天,京都朝陽區人民法院就接到了一份狀紙,喬氏集團少總裁喬致謙告明氏集團二小姐明瑤買凶殺人。
人命關天的大事,已經是刑事案件範圍內,法院立即立案調查,並且為此成立了專案組人員,循著喬寒笙給的證據,先後將殺人的那倆個混混給逮捕歸案。
連夜審查,一夜後倆人均對收了錢殺人的事情供認不諱。
人證物證都齊全之後,警察帶著人到明家,將取保候審在家已經受到好幾天監視的嫌疑人明瑤直接逮捕歸案。
法院初審,明家申請了保全,不對外公開審理。
對於這場官司的輸贏基本在開庭之前就已經是定數了。
一大早,明歌穿了一身杏色的休閑針織裙,套了淺卡其色的薄呢子外套,一頭栗棕色的長發披在肩頭,妝容素淡,整個人比起平時清雅的多。
因為明家申請的不公開審理,她特意托人找了關係才能親眼見證這次的庭審。
殺人償命,這官司明瑤注定會輸的很慘,被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幾率很大,按照法律規定,買凶殺人主犯教唆犯麵臨的刑事責任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情節嚴重的判處死刑。
法院,冰冷的聽證席上隻有寥寥數人。
檢方將這次的證據一一交到法官手裏核查真假,“我們查到在明家大小姐明歌失蹤前夜,犯罪嫌疑人明瑤確實跟王強,趙波兩個人接觸,給了他們一大筆錢,這筆錢是現金,而在明歌失蹤之後,翌日一早,王強的賬戶裏收入二百萬巨額資金……”
“……”
“以上,是我方對犯罪嫌疑人明瑤的指控,人證物證俱全,按照刑法修正案規定,買凶殺人主犯教唆犯罪,實施成功犯罪情節嚴重,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不能完全同意檢方的指控,首先這些證據並不能完全構成我方明瑤女士殺人的直接證據,跟朋友的聊天記錄隻是我方明瑤女士的一時過激言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