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錚開車的速度比明歌要快很多,他開車經驗足,即便是在山路上也開的極為平穩,比起最初預計的二十多個小時起碼要縮短三分之一的時間。
從白天開到晚上,中途隻在服務區停了兩次吃飯,明歌都沒什麼胃口。
夜闌星稀,雨漸漸停了。
窗戶外麵的景色被雨衝刷過後顯得尤為清晰。
明歌靠在副駕駛上望著外麵,手裏一直攥著那隻錄音筆。
深夜,車停在服務區,厲錚去裏麵買了兩個粽子。
服務員給他裝袋的時候,他摸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出去。
“傅哥。”
“……”
“人沒事,在車上呢,估計我們明天中午到京都。”
“……”
“我知道,我沒跟她說,為什麼啊,明歌對你誤會本來就深,要是知道山路上是你救了她的,這誤會不就解了麼?”
這話落下,電話那頭頓了幾秒才傳來傅時修清冷的聲音,“她現在草木皆兵,不相信周圍的人,你要是告訴她是我救了她的她怕是又要多想,先別提,送她平安回到京都再說吧。”
“那好吧,”厲錚默默地歎了口氣,“對了,傅哥,你傷的怎麼樣了?”
他趕到的時傅時修身上也是鮮血淋漓的,盡管那三個假警察已經被製服了,但是他也傷的不輕,後來救護車來直接接走的。
“沒事,我明天上午的飛機,差不多時間和你們一起到京都。”
“傅哥,”厲錚猶豫了好一會兒,“我真的第一次見到你對一個女人這樣。”
那頭沉默幾秒,“好好照顧她。”
掛斷了電話,厲錚心裏還是不能平靜。
他不是個能在心裏藏得住事情的人,凡是有什麼想的,恨不得當下就說出來,學不會裴昭那樣七拐八繞的心思,也沒有金醫生的安靜性格,更比不上傅時修的做事縝密有條理。
說白了,他承認自己是個莽漢,直來直去。
喜歡明歌這個事情,他本來想藏著的,但是也逃不過傅時修的眼睛。
原先是朋友妻不可欺,可後來知道明歌和傅時修分手,他心裏多少還燃起了點兒指望,可現在看到傅時修為明歌做到這個程度,他又猶豫了。
這個世上能讓傅時修掛心的人實在是不多。
在遇到明歌之前,他是個冰冰冷冷的人,也就是對他們這幾個從小一塊兒長大的兄弟稍有幾分情分和耐心而已,旁的人根本都不入他的眼。
要是沒有明歌的話,他大概又會回到從前那個半點人氣兒都沒有的樣子吧?
“先生,您的粽子好了,”身後傳來服務生的聲音。
“謝謝,”厲錚回過神,拿了粽子轉身往外走。
上一個服務區下車,明歌就沒吃東西,這一個服務區她索性待在車裏麵沒下來。
厲錚回去的時候,她靠在副駕駛上望著車窗外麵出神,一看就是人還在這兒,魂兒已經飛回京都了。
“剛買的粽子,還熱著,多少吃點兒。”
“謝謝,”從厲錚手上接過粽子,熱騰騰的,明歌不好拂了他的好意,便打開袋子準備吃兩口。
肉粽子是很香的,一打開就有一股肉的味道,混合著荷葉和糯米的清香撲麵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