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麵的林超媛年紀尚小,看著甚至都不滿十五歲,被厲墨霆攬著肩膀。

明歌心中莫名一緊,想到先前林副總跟她說過,在他找回超媛的前幾年,她一個人在外麵吃了不少苦的事情。

社會精英或企業富商包養情人的不計其數,有些獨特癖好也是常事,近幾年陸續曝光不少知名企業高管包養未成年人引起社會輿論,成年人會鑽法律的空子,大多得不到懲戒,而最後毀了一生的還是女孩們。

明歌從桌子跟前起身,佯裝私下打量,走到壁爐跟前的時候,順手把相框給倒扣下來,免得被攝像機拍到。

“姐,你喝果汁還是可樂?”林超媛從廚房探出半個身子來,馬尾辮在腦後一晃一晃的。

“果汁吧,”明歌朝著她笑了一下。

林超媛端了果汁出來,放在桌上,跟明歌說,“姐,過會兒我們午飯要做什麼?星默哥現在在海鮮市場,要是還缺什麼可以讓他買了帶回來。”

“海鮮麼?”明歌認真想了一下,“買點皮皮蝦吧,再買點小黃魚之類的,下午可以在院子裏麵支個燒烤。”

“行,我跟星默哥說。”

林超媛低著頭給蘇星默發消息,完全不受屋子裏麵無數個鏡頭影響,活動自如,仿佛這些鏡頭都不存在似的。

反倒是明歌第一次麵對這麼多攝像機,有些局促,這份局促拘謹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於她心裏的擔心,她擔心林超媛和厲墨霆的特殊關係,要是節目播出之後被人發現的話,恐怕要引發不少輿論。

“姐,我跟星默哥說完了,他說他看著買,不過我們節目活動經費有限,也不知道他能買些什麼回來。”

“沒事,看著做就行了。”

“對了,我們得多做點,我叔叔說他中午回來吃飯。”

‘叔叔’兩個字落在明歌的耳膜上,她眸色一緊,“超媛,你……你跟我來一下。”

屋子裏隻有洗手間沒有攝像頭,明歌直接拉著林超媛躲進洗手間裏。

“姐,你幹嘛啊?”林超媛一臉的不明所以。

“我問你,你說的叔叔是厲墨霆麼?”

“是啊。”

明歌皺著眉,猶豫了好一會兒,“超媛,你叫我一聲姐,那就是沒把我當外人,我問你件事,你老實回答我,我肯定不會跟別人所。”

“什麼事啊?”林超媛笑了一下,“這麼嚴肅,你問唄。”

“你跟厲墨霆是什麼關係?”

“他是我叔叔啊。”

“叔叔?你舅舅我倒是知道,什麼時候從哪兒冒出來一個叔叔,我可從來沒聽你說過。”

“唔——”林超媛扶著下巴想了一會兒,“法律意義上,我應該叫他爸爸,但是我又叫不出口,所以就叫他叔叔。”

“他收養你了?你是他的養女?”

“算是吧。”

“什麼時候的事情?”

“我十二歲的時候啊,我媽剛去世不久,我在餐館打工然後被他帶回家了。”

明歌默默倒抽了一口冷氣,果然跟她猜的一樣。

現在很多這種人,打著收養兒女的名義,實則是對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