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朝還是第一次發現,可以這麼理解。
熬了一周,她感覺自己都蒼老了十歲。這才下班回家,好不容易有半天的休息時間,對她來說已經是賞賜了,怪不得現在大家都不想當醫生。
也怪不得,寧暮要拉著自己過來工作。
鈴鈴鈴……
她打開手機,看到來電顯示。
也是,現在給她打電話的不是工作上的就是寧暮,科室的小夥伴和教授說不會打擾自己,所以現在給自己打過來電話的人也就不做第二人選,是寧暮。
“有事嗎?”
寧暮開口問:“沒事不能給你打電話嗎?”
“對。”
“那你就當我有事吧,吃飯了嗎?”
顏朝無奈:“你給我打電話,就是想問問我吃飯了沒有嗎?”
“不是,是為了和你吃飯。”
顏朝:“……”
仿佛一瞬間,就被打動了。
“我要去買菜,打算在家裏吃。”
寧暮開口:“真是好巧,我就在你們公寓附近的地鐵站那裏,你先去買菜,我等下過來找你吃飯,我想吃紅燒排骨,請準備一下。”
顏朝拒絕:“我不會。”
“不巧,我剛好會,你把豬蹄買一下。然後買調料,我來做。”寧暮淡淡開口,仿佛顏朝說什麼他都有可以回複的空間。
簡直是無懈可擊。
而且……
顏朝發現,寧暮不在懟人了。
而是很正常的口吻講話。
“你為什麼不和我一起去買?”顏朝問。
她在腦海裏想了太多,最後隻有這麼一句。
“如果你是這麼希望的話,那我陪你一起去買。”
顏朝:“????”
說到這裏怎麼成自己希望了?
“你在哪兒?”寧暮問。
顏朝:“小區附近這裏的沃爾瑪。”
“在門口等我,三分鍾。”
“好。”
顏朝掛了電話。
她看了看門口鏡子裏的自己,分明沒什麼感覺可以笑的事情,可是她掛了電話後,麵容溫和,嘴角微微上揚,是明確的開心。剛才做了什麼,她居然這麼開心?
有什麼值得開心的。
說三分鍾,就是三分鍾。
寧暮真的來了,今天的他一身白衣,原本欠揍的臉似乎也變得陽光了許多,頭發並沒有弄成精英的大背頭模樣,頭發淩亂的在額頭前,一路走過來,自帶聚光燈效果。
直到他走到自己的麵前,她感覺自己心髒在撲通撲通的瘋狂亂跳。好像從寧暮走過來的那一瞬間,她有一種近乎虛榮的念頭,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走吧。”寧暮開口。
顏朝看向他,突然開口:“要不,我們在附近吃飯好吧?”
“為什麼?”突然改變了注意。
“回去還要做,我有點餓了。”顏朝說道。當然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太想把寧暮帶回去自己家裏,寧暮一直在自己家裏,上次兩個人還…讓她很不自在。
“沒事,我做飯很快。”寧暮淡淡開口。
顏朝想說的話都被否定了,寧暮直接拍了拍她的腦袋,示意她進去,顏朝反應慢了一拍,隨後跟著走進去,覺得很離譜,剛才寧暮是在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