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法,她會被檢察院以“盜竊罪”拉上法庭,然後依照現行法律,她將有幸獲得至少十年以上的判決。
怎麼辦?
如果她真的坐牢了,棋棋該怎麼辦?她才四歲,沒有了媽媽,誰來管她?自己又能去找誰來托付?
都是自己造的孽!
現在要讓這麼小的棋棋跟著她一起受苦!棋棋,媽媽是個壞人,媽媽對不起你!
是誰!究竟是誰!要讓自己和霍雲崢重逢!她的世界早就習慣沒有他了,為什麼老天爺還要安排他們糾纏!
想到自己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這個唯一支托她活下去的希望,即便顧憶再堅強,在沒有任何辦法的現在,還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淚。
此刻她是多麼的無助,可棋棋又是多麼的無辜。
她討厭這種感覺,而這幾年也無奈地習慣了這種感覺。自己就像汪洋大海上的一根幹枯的草,隨便一陣風帶起的一個浪就可以讓她萬劫不複。
想到這她哭得愈發傷心。
在一旁的女警林姐實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走過來勸她:“姑娘啊,哭解決不了什麼問題啊。我們能理解你,但是沒用啊,法律麵前隻講究證據,你沒有經過人家同意就把衣服穿走了,就算你們之前認識,人家不追究便罷了,一旦追究起來像現在這樣,你不就占理呀。何況裏麵還有那麼貴重的鑽戒,就算你不知情,但是一沒有證據二沒有證人啊。人家報案,我們也隻能秉公處理。除非”
林姐說到這停了停。
“除非什麼?”顧憶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哪怕是隻有一分希望,她也要試試,畢竟棋棋需要她!
“俗話說解鈴還須係鈴人,不是沒有道理的,顧小姐應是聰明人,定能自己明白其中道理。”
林姐微微一笑,似乎還夾雜著幾分曖昧,並未把話挑明。
這位顧小姐氣質清新,渾身透著仙氣兒,長相甜美和善,怎麼都不像是偷盜之人,何況他們還是舊相識???
興許,這是某個富家大少追女孩的新手段呢!
嗯,應該就是這樣的,自己幹這行不算是閱人無數也是看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了,基本上是不會看走眼的!
不過,這報案的男人也真是又無聊又過分,對這麼惹人愛的姑娘一點都不知道憐香惜玉,這姑娘連自己看了都想好好地溫柔相待,他怎麼就舍得讓她遭這罪呢!
隻怕是難追到手嘍!換做自己反正肯定不會同意的!
當真以為自己是叱吒商場的霸道總裁呢?可笑了。
雖然這位和善可親的林姐一點也不認可這樣的追求方式,但她可也是一點也不希望顧憶因為反抗對方而去坐牢,毀了自己,所以才願意冒著妨礙司法公正的風險,好心提醒她。
不得不說,這林姐約莫上學的時候言情小說看多了,腦子裏都是一要是顧憶現在知道她此時內心的想法,估計哭的更傷心!些“霸道總裁愛上我”的套路,經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