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下午三四點的模樣,司空絕便騎著高頭大馬,一路打馬回來,今日他又早退了,一進府就像個花蝴蝶般地腳步輕快地去找夏錦華。
今日的司空絕心情不錯,穿得異常光鮮亮麗,整個人的十分精神。
自從他與夏錦華成親之後,他便一直是春風得意的模樣,最近尤甚。
特別是今日,左右看著司空絕,似乎是帥了不少,就算是那森森的銀色麵具都要遮不住那逼人的帥氣了。
就連閻璃也注意到了,左一瞧,又一看,才發現今日司空絕比別人精神的緣由,因為他的衣服異常紮眼,倒不是多閃亮,隻是衣裳的麵料特別平整,一點皺褶都沒有,顯得一絲不苟,別樣的出彩!
每一個帥相公的背後,都有一個默默付出的妙手夫人。
司空絕便是如此,最近夏錦華又鼓搗了一個新鮮玩意,專門用來熨燙衣服的,是用陶燒出來的,像個茶壺,下方平整,摻上沸水,將衣服進行熨燙,能將衣服麵料熨得特別平整。
熨衣服的別家也有,但是都沒夏錦華這個這般精致好用。
司空絕每次都穿得光鮮亮麗,還都是別人沒見過的新款式,簡直羨煞人也!
司空絕神采奕奕地回來,尋到夏錦華正在廚房之中‘叮叮當當’的切菜,葫蘆娃燒火,冬奴給打下手,閻芳染瞪大了一雙眼,要學習夏錦華到底是怎麼做菜的,她也要學到手,將來好死死地抓住司空絕的胃。
司空絕進門直奔夏錦華,欣喜道:“夫人,今日我們不做飯了,為夫帶你去錢家酒樓吃飯。”
“不去,太貴了,沒錢!”夏錦華一口回絕,她最近買了顆夜明珠大出血,實在是沒心思去外麵花錢吃飯。
“走吧,今日是我們成親兩個月的紀念日。”司空絕哄著,“為夫已經在酒樓訂好位置了。”
聽司空絕如此說,夏錦華才恍然想起了,他們‘再婚’已經兩個月整了,但其實已經成婚兩三年了。
夏錦華回頭,看那一雙掩藏在麵具之下的眼,不樂地道:“你確定你隻是單純地想出去吃個飯慶祝,而不是吃膩了我做的飯了?”
司空絕立馬精神一震,連忙保證道:“娘子做的飯是天上人間最好吃的,為夫哪裏敢嫌棄,隻是今日這日子特殊,咱們一定要好好地慶祝慶祝。”
夏錦華失笑,端過了一盤金燦燦的東西來,還是熱乎的,道:“你嚐嚐,好吃不好吃?”
司空絕瞧那東西,一片片,炸得金黃金黃的,又是從未見識過的東西。
“又是夫人發明的東西?為夫且嚐嚐吧。”他伸手就要去拿,夏錦華將他的手一打,嗔道:“手都不洗,不許吃!”
“夫人喂。”司空絕已經張開了嘴巴,等著夏錦華投食,一片那金燦燦的東西便送進了嘴巴裏。
他嚼了兩下,似乎是跟那爆米花差不多,又是脆脆的,不過這個是鹹的。
“口感不錯,好吃!”司空絕評價道。
夏錦華也吃了一口,道:“這個叫做薯條,我們那裏的人都喜歡吃,用土豆炸出來的,今日要去錢家酒樓,我正好將這個拿給錢奸商嚐嚐。”
這正和司空絕的意思,點頭:“正好去吃個飯。”
夏錦華又拿出了另一盤吃食與司空絕嚐。
不過這次的是一條條的,也是炸得金燦燦的,看起來十分可口的模樣。
“這是薯條,也是土豆炸出來的,是歐洲人發明的,中原之地還沒有。”
司空絕興致勃勃地吃了幾口,覺得甚是美味,甚至想將盤子給奪過去全吃。
“就給你吃兩口,咱們還要去錢家酒樓吃飯,不能吃太飽了。”夏錦華將盤子給奪了過去,司空絕還是眼疾手快地搶了兩塊來,急忙往那嘴巴裏麵放。
自然是惹得夏錦華一陣罵,司空絕一邊偷吃,一邊幫著夏錦華將那薯條和薯片都裝袋了,夏錦華已經換了衣裳,兩人手牽手地出府了。
他們一走,葫蘆娃等侍衛也是要跟上去的,閻芳染也眼巴巴地跟了上去。
夏錦華也未曾說什麼,讓那閻芳染同行了。
一行人坐馬車到了錢家酒樓之中,司空絕自是拿了薯片和薯條找錢詔藺討價還價去了。
他說談生意的事情,自然是要他這男人出麵的。
夏錦華帶著自己的一眾侍衛往包廂中去了,隨行的還有閻芳染。
她也來過這錢家酒樓,隻不過不像夏錦華這般的輕車熟路。
“絕哥去了何處?”閻芳染還問道。
夏錦華如實地道:“你也看見了,我們將軍府窮得都快要吃不起飯了,將軍將我方才做的薯片和薯條拿去賣給錢家了,祈禱能換到點銀子,能撐多久是多久。”
“啊!”閻芳染驚愕,想不到將軍府竟然已經落魄至此了,竟然還做起生意了。
夏錦華歎息道:“咱們府裏麵就是這麼個情況了,幸好和錢家還有些生意來往,不然,府裏頭的幾百號人還真是要養不起了。”
閻芳染麵色是從未有過的嚴肅,靜默不語,不知道心中再想些什麼。
葫蘆娃見那閻芳染滿臉的嚴肅,心中‘嗬嗬’一笑——他媽的,這薯片這薯條要是能賣給錢家,至少每年都是成千上萬兩的白銀可賺。
夏錦華這土豪,就喜歡裝窮!
“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