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說呢,一大清早就跑個沒影兒,幹什麼去了?”看著洛雲楓滿頭大汗的,洛雲夕從袖子裏扯出一張手帕,遞給他,“來擦擦,一腦門子汗。”
“謝謝姐。”洛雲楓接過手帕,一邊擦著額頭上的汗水,一邊回道:“讓白大哥帶著我去林子裏打獵了,白大哥可厲害了!我們打了四隻野雞、三隻野兔還有一頭野豬呢!”
“你不知道,那野豬可凶可凶了,但還是白大哥厲害,三兩下就把野豬打倒了。”洛雲楓興高采烈,拉著洛雲夕另一隻手,搖了搖,“姐,我帶你去看,都在院子裏呢。”他一邊說著一邊隱秘地瞪了拉著洛雲夕的左手不放的野男人,微不可查地輕哼了一聲。
“好,我們去看看。”洛雲夕也很高興,連連答應,對白墨軒點點頭,道:“辛苦你了。”
她說的辛苦倒不是覺得白墨軒打獵辛苦,反倒是要在森林裏照顧好洛雲楓更加辛苦一些。要知道這古代的山林可不像現代大多數森林那樣安全,危險指數堪比現代人跡罕至的那些原始森林。
不說各種毒蟲猛獸,就是隨便的走路都萬分辛苦,可以說是是寸步難行。
“娘子。”被冷落在一邊的男人看到洛雲夕要出去,一樣有樣學樣的學著洛雲楓那樣,搖了搖自己抓住的洛雲夕的那隻手,更加可憐了。
一邊的洛雲楓和白墨軒看到臉黑得都快滴出墨汁了。
洛雲夕也覺得有些尷尬,幹咳了幾聲,才對麵上非常不高興的洛雲楓和白墨軒解釋道:“他今天剛醒過來就這樣了,失憶了,跟個傻子一樣,隻會胡亂叫人。”
“我才不傻,你就是我的娘子!”聽到洛雲夕的話,男人很不高興,又生氣又傷心,一臉快哭出來的表情。
“哦?傻了?”白墨軒眯著眼,審視地看著他,明顯不相信這人是真的傻了。他更願意相信這人心懷不軌別有所圖。
因為過去的經曆的緣故,白墨軒習慣的把人往陰暗麵去想,這樣的思維模式讓他免去了很多災劫,但也讓他很難從心底接納相信某個人。
洛雲夕點點頭,道:“等他身上的傷好一點,我就送他去城裏的醫館瞧瞧,你之前跟我說過他的頭受了撞擊嘛,很可能是因為這樣,才失憶了。”
“嗯。”白墨軒點頭,沒有反對洛雲夕的話,他也希望這人早點好,最好是治好了病馬上滾蛋!真是怎麼看怎麼礙眼。
一屋子人都沒有太過理會男人的傻言傻語,洛雲夕掙脫了對方拉著自己的手,和大家一起出去了。
“娘子!”床上的男人委屈的叫喊被關在門後,而在他嘴裏叫喊著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卻完全變了,一點兒都沒有剛才傻氣的感覺,反倒有些冷漠和孤傲。
隻是看著自己被掙脫的手掌,心裏有些不舒服這種無法挽留的感覺,但很快,就被他放在了一邊。
身上有幾處刀傷已經包紮好,但更嚴重的還是內傷,嚐試了一下,自己現在還沒辦法起身走動,隻好歇了心思,重新躺下睡了。
一到院子,洛雲夕就聞到一股很大的血腥氣,果然,一眼看過去,關上的院門口,地上擺著一堆帶著血的獵物。
細細一看,就像洛雲楓說的那樣有野雞有野兔,還有一頭十分顯眼的野豬。
這種純粹的野物在現代可能不容易吃到,洛雲夕一想到做好了吃到嘴裏的美味,馬上大手一揮,吩咐冬梅去燒水,準備處理這些獵物。
他們家一共隻有六口人,現在又不是冬天,古代也沒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洛雲夕就讓洛雲楓和白墨軒分別給村長家和王大嬸家各送去一隻野雞和一隻野兔。
正是草木生長的季節,野雞野兔長得都十分肥,一隻一家老小吃一頓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沒有幾分真本事,是沒人願意去山林裏闖的,兩隻野物對村民來說也是十分難得了。
從來到白雲村開始,洛雲夕就有自己的布置,拉攏村長是必須的,至於隻是帶了下路就給了王大嬸十兩銀子,洛雲夕也不是突然興起,她雖然不在乎金錢,但也不是四處散財的傻大款。
她初到白雲村,人生地不熟,總需要一個當地人作為撕開隔膜的突破口,不然,不管以後做些什麼,永遠都隻會被村民當做外人,被排除在集體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