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林緩緩打開合同...
粗略瀏覽了一下合同的內容,然後就把合同還給了林大力。
林大力盯著王哲林的臉,畢竟是一名運動員,不是藝人。
即便是他極力地想要管理表情,但還是被觀察敏銳的林大力看到了他眼裏的那份驚訝。
能讓cba球員驚訝的合同,那麼隻能是那個了...
從王哲林手裏接過那份合同,林大力開始仔細閱讀。
認真看了10分鍾,林大力就放棄了...
什麼違約條款啊,甲方乙方什麼的,比課本要難背的多。
他很佩服那些律師,腦袋是啥做的,記憶裏那麼好,能把這些晦澀難記的條款全部記下來。
看到這種什麼懲罰條款啊,林大力就直接略過了。
即便是這樣,他也花了20分鍾才把這份合同看完。
他大概也了解了合同的選項。
從王哲林的表情,林大力就猜到這份合同很可能是球鞋的合同了。
沒想到還真的是讓他給球鞋代言!
隻不過這份合同也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好,甚至比他想象中的還要爛。
就算是他這個沒簽過這種代言合同的小白,也能看出耐克並沒有多少誠意。
合同的大致內容是邀請自己代言耐克的複古aj球鞋,對於這點林大力是滿意的。
上一個時空,他的第一雙aj還是莆田孩。
想要擁有那種定做的鞋林大力也覺得是癡心妄想,那些即便是很多nba當打的球員都不曾有這個資格的。
至於讓林大力覺得耐克沒誠意的點是合同的選項。
這份合同有兩份簽約模板給自己選擇。
第一種是買斷式的簽約方式,這種就相當於賣身契,簽了的話,林大力代言的這種鞋所有的銷售利潤他一分錢都分不到。
這版簽約合同的買斷金額是一年20萬,簽7年。
而且在簽了耐克之後,不能再接其他關於鞋類的廣告、代言。
今後他創作的視頻裏也不能出現其他鞋類的影子。當然日常穿啥這耐克管不著。
簽了的話,aj係列的鞋子耐克可以無條件免費提供。
這份就是霸王條款!
如果是普通的中學生,早就被這年薪20w的“巨款”給衝昏頭腦了。
但林大力是很清醒的,別的不說,他“基尼泰眉”的播放收益都能趕上這個價格了。
這20w對他而言就是打發要飯的。
那些霸王條款他更不能接受,開玩笑,勞資拍視頻愛穿啥鞋穿啥。
第二版合同就更離譜了,沒有年薪,但是他代言的鞋賣出去他有分成。
不是什麼73分成,55分成,甚至就連91分成都沒有!
他隻能獲得淨利潤的0.01%。
林大力是中考狀元,不會連這種三年級小學生都會的算數都算不清楚。
假如賣一雙鞋子耐克公司能賺100塊錢,那麼他隻能得到1分錢。
當然這種合同和買斷合同不一樣,是能升級的,如果林大力代言的鞋銷量達標,耐克這種大公司是不介意給他升級合同的。
不愧是資本家開的公司,已經把利益這塊拿捏的死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