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僧的葫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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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葫蘆山上又做葫蘆廟,葫蘆廟裏有一些葫蘆和尚。
主持以下法號皆稱葫蘆,隻是為了區別分為葫蘆一代,1號2號3號……葫蘆二代1號2號3號……現在已經傳至葫蘆十八代。葫蘆十八代1號是老大,做主持,2號3號4號做副手,5號以下也都是個堂堂主各廟主事之類的位子坐定了的。
有一天,離葫蘆山葫蘆廟足有十八裏的一個山村,一個俏麗風騷的小寡婦突然被衙門帶走了,罪名是無中生有散布謠言,古惑視聽,有辱佛門淨土的清譽。
原來最近江湖上流傳著一張檄帖,說葫蘆山上葫蘆廟,葫蘆廟裏住著很多葫蘆僧。葫蘆僧都不再會念經,卻學會了投機鑽營。要想把位子靠靠前,就得給前輩送好處。吃吃喝喝已經不行了,美元港幣銀行卡也不管事的。現在流行的是奉獻——稍有姿色的可以奉獻自己,當然上司得有這種雅好;無此雅好的就得送異姓施主香客。從紅樓裏買來的已經不頂用了,上香的達官貴人的內眷,還有些力度。最有力度的是送自己的老婆——把自己的老婆送出去,那才顯得有誠心。
問題是和尚都沒有老婆啊。沒老婆不要緊,可以養啊。
於是,葫蘆山葫蘆廟周圍百八十裏地內的村莊,突然就多了很多年輕漂亮的寡婦。而實際上都是葫蘆山上葫蘆廟裏的和尚的媳婦。據傳說,這個被衙門抓走的年輕的寡婦就是某位和尚的媳婦。和尚丈夫要把她送給他的前輩玩幾下子,但沒想到,她寧死不從。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傳說,江湖上流傳的檄帖,就是她發出來的,簡直把葫蘆山上葫蘆廟裏的葫蘆僧們的醜事一樁樁一件件翻了一個底朝天。所以,才驚動了衙門當局,就差被跨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