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分成(1 / 2)

“分成合同又怎麼?”

王鴻飛對這個世界電影圈子裏的一些規則並不清楚,正好借此機會普及下常識。

“分成就相對麻煩一點,隻有少數明星或者導演以片酬入股的電影才會選擇使用這樣的方式來和影視公司合作。”孫文虎組織了下語言,為王鴻飛介紹了起來。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好比你現在手裏有個劇本,但是沒錢拍攝,然後就要去找投資方,比如你找到我們龍門影視,我又看好你的劇本,那咱們就可以簽訂一個合作協議,我出多少錢來投資你的電影,你以劇本和導演片酬的方式入股,電影上映後的票房收入我們各自可以分到多少。當然,票房隻是一部分,還有以後的網絡放映,d銷售,電影周邊等等。”

“這種分成方式的周期長,工作量大,中間可能還會涉及到各種扯皮的事,華國影壇因此打官司鬧上法庭的不在少數,一般隻有大導演或者大明星與大影視公司之間才會有這種合作,我們龍門影視成立至今一直都是采用的買斷方式,具體怎麼操作,我也就知道個大概。”

孫文虎對分成協議了解的也並不詳盡。

“虎哥,我仔細想了想,覺得分成協議對我們雙方來都更有好處。”王鴻飛在心裏仔細的思量了一番之後,突然開口道。

“怎麼?”

“我是這樣想的,虎哥你看我的有沒有道理。”王鴻飛組織了下語言,“你剛剛打算投入一百萬來宣傳這部電影,那何不幹脆把這個宣傳的費用當成是投資,你們龍門影視直接入股這部電影?”

“我們可以協商一個分成比例,這樣對龍門影視有好處,你們隻需要投入一百萬,資金鏈的壓力比買斷要很多,同樣的,你們隻投入了一百萬,電影上映後票房成績隻要有三四百萬,這一百萬的投入收回來也完全沒有問題,相對來投資的風險比起買斷也要得多。”

“對我來也有好處,我拍這部電影本來就不是為了賺錢,前後也就投資三十萬左右,你們龍門影視能夠收回成本,我自然也不會有問題,萬一這部電影要是大賣了,那不定我就名利雙收,對我來這種合作方式包賺不賠,隻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王鴻飛出了自己的想法,這個建議有效的降低了龍門影視所要承擔的風險,同時也沒有損害王鴻飛自己的利益。《超速緋聞》在韓國可是創造了800萬次觀影記錄的,雖然在這個世界的上映院線數量、明星陣容、宣傳力度和原來完全沒有可比性,但是電影的屬性擺在這裏,萬一這部電影紅了,以華國影迷的人口基數,王鴻飛相信賺的錢不會比原來少。

當然,王鴻飛並不在意自己能賺多少錢,他更在意電影的口碑與影響力,如果能夠借此機會在圈子裏打出名氣,對他未來的事業發展將會有無與倫比的好處,這也是為什麼他一再強調孫文虎之前答應的一百萬宣傳費!

“這確實是個好主意。”孫文虎想了想,還真是這麼回事,“不過分成協議太麻煩,我打個電話回去讓公司購片部經理和律師一起過來下,咱們慢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