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雲溪人,人長得很美,性子跟你一樣,溫順,安靜,膽小,懦弱,還動不動就掉眼淚,但有時候發起狠來又連命都可以不要。
她很年輕的時候就離開家鄉去北京打工,在一個酒店做服務員時遇到了我爸,兩個人一見鍾情,愛的死去活來,很快就同居了。
同居了一段時間後,我爸突然告訴我媽,他在江城老家已經結婚了,而且他的妻子也快生了。
我媽當時傷心欲絕,但她已不能回頭,她的心已經完全給了我爸,不可能再收回,即使沒名沒份,她也願意跟著我爸。
我爸當然大受感動,對我媽更加體貼入微疼愛有加,為了陪我媽,連妻子生產都沒回去。
就是在那時,我媽也懷了我,我爸更是一天也不願意離開我媽,我媽說,那段時光是她一生最美好的記憶。
然而,美好的事物總是不能長久,我爸的原配很快就找上門來,使盡手段搶走了我爸,還以我媽腹中胎兒做威脅,逼得我媽遠走他鄉,永遠不得與我爸相見。
我媽為了保住我,隻好挺著大肚子回到雲溪,因未婚懷孕不敢回自己家,便偷偷躲在一個偏僻的鄉下,在一間破舊的茅屋生下了我,然後帶著我,過了十年居無定所顛沛流離的生活。
我十歲那年,我媽終於撐不住了,長期的困苦勞作摧毀了她的身子,她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夜晚離開了我。
臨走前,我媽求了我一件事,說媽這輩子沒有緣分和你爸共同生活,求你無論如何一定要帶著我的骨灰去江城,讓我能夠在他的城市守著他。
我以為我媽恨毒了我爸,會說永生永世不再相見什麼的,誰知道她到頭來還是忘不了他,還是想著他。
我不能讓她死不瞑目,隻好答應了她,但她卻始終沒告訴我我爸是誰,她隻想守著他,但卻不讓我去找他,她怕那個女人會害我。
就連我的姓氏,也是我媽的,我媽姓沈,生我那天是七夕,所以就給我取名叫沈七。
我媽死後,我根本就沒能力打理她的後事,也找不到任何人幫忙,被逼無奈,我隻好報警,警察來了,檢查一番,發現是自然死亡,扭頭就走。
我就死纏爛打,抱著其中一個人的腳不讓他走,那人甩不掉我,就不管不顧地拖著我在雪地裏拖行了幾百米,我就抱著他,打死不撒手,最後他們實在沒辦法,上報了民政部門,免費把我媽火化了。
我抱著我媽的骨灰,從雲溪步行三個月,才到了江城。
在江城的這十幾年,我搬過磚,討過飯,做過打手,幹過賭場,不知道吃過多少苦挨過多少打,但我始終沒有離開,因為我答應了我媽,要替她守著她的心上人……”
短短的故事概括了一個女人短暫而又苦情的一生,講的人平靜如水,聽的人淚流滿麵。
為什麼在愛情裏受傷的總是女人,為什麼男人都這麼多情而絕情?我由人思己,一時悲從中來,哭了個稀裏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