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善解人意的合作夥伴(1 / 2)

白萱忽然覺得,相當高大上的萱靈辦公大樓,好像一個菜市場。

沒想到,就隻是昨天拉窗簾了那麼一會會兒,才一晚的功夫,在萱靈辦公樓裏,就已經鬧得沸沸揚揚。就連前台小姐看她的眼神,都怪怪的。

如果不是在路過茶水間時無意間聽到了馮月麗的話,她還真猜不到是這個原因。

“難怪小小年紀就有這樣的成就,原來都是在床上弄來的。哎……都怪咱爹媽不爭氣,沒給咱生出人家那麼漂亮的臉蛋兒來。”馮月麗陰陽怪氣的聲音衝入白萱的耳中,聽得白萱一陣反胃。

“光有臉蛋兒怎麼能行?馮姐的臉蛋兒和身材,哪裏比她差了?主要是人家有手段,會裝純。人家那副狐媚勁兒,咱們可學不來。”還有捧臭腳的。

“可不麼”,馮月麗道,“光天化日的,在辦公室裏就拉窗簾服侍老總,這種事兒,咱們可真幹不出來,咱要臉兒啊!”

一群人笑作一團……

白萱就當沒聽見了,徑直走過去。

等到和墨錦書結婚後,這種閑言碎語還有很多,如果她每一句都在意,上班也就不用幹別的了,就和這些人鬥吧!

白萱態度很端正,以至於中午墨錦書打給她,提議一起吃飯、談合同細節的時候,白萱並沒有拒絕。

可是……在同樣的餐廳同樣的位置落座後,看完墨總遞給她的合同,白萱真的有點兒後悔了……她是不是不該來啊?

合同洋洋灑灑十三頁紙,規定了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可享有的權利及當履行的義務。

權利還是相當可觀的,寫著——

身為墨太太,你可以隨時打電話關切我的行蹤、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來規定我的行為、可以花我的錢、可以叫我老公、可以陪我參加一切適宜墨太太出席的場合……等等。

可是,這義務是怎麼回事?

“身為墨太太,你必須隨時打電話關切我的行蹤、必須根據自己的喜好來規定我的行為、必須花我的錢、必須叫我老公、必須陪我參加……”白萱小孩子剛學認字似的逐字逐句念了出來,然後,詫異地看向墨錦書,“墨總……這些規定怎麼這麼奇怪啊?權利就是義務啊,哪有這樣的啊?”

“沒什麼奇怪的”,墨錦書道,“總之就是一個意思,合同中寫到的事,你必須做到。”

“喂!墨錦書,這不是霸王條款嗎?”

“你可以這麼理解。”墨錦書露出了一個悠然的微笑。

白萱“嗬”了一聲兒,徹底無語。

“我不簽。”白萱把合同退給他。

墨錦書接了合同,規整地疊起來,拿起她的包,塞了進去。道:“我沒有要你簽,我隻是要你將這些權利和義務熟讀並且牢記,以便我們的合作進展順利。”

“嗬!墨總,一共三百一十八條權利、三百一十八條義務,我要背下來得花多少時間啊?我腦子不好使,記不住。”

“知道你腦子不好使,所以提前一個月給你,給了你充分的時間預習。”墨錦書道。

“嗬!嗬嗬……”白萱皮笑肉不笑,優雅地轉頭看向窗外,不打算再搭理他。

如果不是肚子忽然“咕嚕”叫了一聲,她都不打算在這兒待了,趁早離這個控製狂遠一點兒!

“周六帶著墨墨一起,隨我回老宅見爺爺。情況我已經和爺爺基本交代好,到時候你就隻管聽我的,我說什麼你點頭就是,明白嗎?”

“嗬嗬……行。”不然還能說什麼啊?她是樂得清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