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浦進到審訊室裏,坐下來開始詢問:“賈公子,2月24日晚,你去了哪?”
律師代為回答:“我的委托人稱,他去了周泰揚家裏作私人拜訪。”
“時間!幾點到幾點。”
律師看了一眼筆記,“六點四十到七點二十。”
“確定?”
“我的委托人時間觀念一向很強,不會有錯,而且當晚八點他有約,從周泰揚家中到約會地點,剛好是三十分鍾左右,你們可以去核實。”
林秋浦看了一眼手邊的筆記本,賈行雲的車第一次被監控拍到是七點三十,倒是能對得上。
可是甘萍說她七點二十離開那棟樓,和賈行雲擦肩而過,在她的描述中當時賈行雲正上樓,難道甘萍在撒謊?
看來審訊結束後,有必要再去見一次甘萍。
林秋浦問:“你當時走的電梯,還是樓梯。”
律師詢問了一下賈行雲,兩人切切私語,律師代為回答:“樓梯,因為樓層不高,加上電梯一直沒下來。”
“你和周泰揚身份如此懸殊,是怎麼認識的?”
“工作上的關係。”
“什麼工作上的關係?一個是傳媒公司的老總,一個是電鍍工人。”
律師詢問了一下賈行雲,道:“這個和案件無關。”
“有沒有關是我來決定的,你隻需要坦白事實真相!”
“警官,請注意你的語氣,不要恫嚇我的委托人。”
林秋浦氣得瞪眼,有個律師夾在中間傳話,實在是難受,他一直覺得律師就是個合法撒謊的職業,他說:“換個問題,你為什麼給周泰揚五百萬?”
“委托人不承認有過此事。”
“是嗎?”林秋浦冷笑,拿出銀行傳真過來的文件,“銀行已經證實,在死者家中發現的一張有五百萬人民幣的儲蓄卡屬於你的秘書,而你22號讓該秘書賣掉你的幾支股票,開了這個帳戶,怎麼解釋?”
律師再次和賈行雲低語,這次時間特別長,林秋浦耐心等待,看他們又拋出什麼可笑的理由。
律師終於問完了話,用平直的語氣說:“那隻是商業行為。”
“商業行為?我可不可以理解成是買賣,請問買的是什麼,賣的又是什麼?”
“一個創意!”
林秋浦冷笑,“創意?真聰明,連證據都不用拿出來,現找的詞兒吧!”
律師提醒他注意言辭,林秋浦懶得理睬,質問道:“請問賈公子,什麼創意值五百萬?”
律師不緊不慢地道:“一句廣告詞,我的委托人曾征集廣告詞,周泰揚先生的創意打動了他。”
“具體是什麼?”
“商業機密。”
真是拙劣到令人發笑的謊言,林秋浦現在更加肯定,那五百萬和命案有關係。
他冷靜了一下,考慮還有什麼突破口,又把卷宗翻了一遍,林秋浦決定劍走偏鋒,向賈行雲透露一部分案情。
“2月24號晚九點,周泰揚被人發現死在家中,身上有多處被虐待的痕跡,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
不出所料,聽到屍體,賈行雲表現得有點驚訝,律師強調:“這種不確定的問題,恕我無法回答。”
“如果你再不承認,去周泰揚家裏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接下來會對你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