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八日,星期一。
上午,曹金海和常勝聯袂而來。
把一張紙放到桌上,然後曹金海和常勝坐到了沙發上。
拿起紙張,楚天齊看了起來,這是河西鵬燕建築公司的第三份回函,函件內容更加簡單:“貴單位:你方十二月一日發函,我方四日收到。貴方此份函件,拿想象做證據,所提要求特別蠻橫,純屬無理取鬧。貴方連續幾次發文,語氣強硬,了無誠意,分明是以大壓小,以強淩弱。我方不堪其擾,已考慮啟用法律手段,維護我方正當權益。拜托貴方,不要再用這種發函手段折磨我方,如有其它想法,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我方再次聲明,若貴方再發函,請恕我方概不回複。”
放下函件,楚天齊沒有說話,而是定定的看著沙發上兩人。
麵對楚天齊目光,曹金海低頭看著地麵,而常勝則把頭扭向一邊。
屋子裏很靜,沒有一點聲響,也顯得很是沉悶。
過了足有五分鍾,楚天齊道:“二位,說說吧。”
曹金海繼續低著頭,沒有任何反應。
常勝說了話:“楚市長,也不怪對方此次發函語含譏誚,我方所述內容實在乖張。律師函就要嚴謹,更要有據可依,這裏的‘據’是實打實的證據,而不是道聽途說,更不是憑空臆測。”
楚天齊“哦”了一聲:“按常顧問的意思,是我方無理取鬧了?”
“普通老百姓還講究‘講理’二字,法律則更是如此,但我們所謂的證據實在虛幻,根本不能稱之為證據。”常勝回複道。
楚天齊問:“那現在這種情形,我們該怎麼辦?”
常勝“哼”了一聲:“怎麼辦?沒法辦,隻能按合同約定條款,與對方進行友好協商。也可以按要合同要求,向法院提起訴訟。”說到這裏,他還歎了口氣,“哎,主要是當初的合同簽的也太……可白紙黑字在那擺著,我也無能為力。隻怕即使政法大學的教授,麵對這樣的合同,也無力回天。”
“常顧問,你的語氣似乎變化太大了,當初在召開專題會的時候,你可不是這樣說的,那時你信心十足。尤其在會後單獨協商時,你提出了好幾條處理意見,甚至你還言說可以推翻原施工合同。”楚天齊說的不緊不慢。
常勝臉上略現尷尬,然後語氣生硬的說:“我那時還不了解具體情況,主要是聽你們介紹的事情經過,等看到合同時,才知事實與所聽竟然大相徑庭。做為法律工作者,我當時的表態確實太莽撞,有失水準,值得我一輩子好好反思。”
“常顧問,聽你的意思,今天的回答,是你深思熟慮的結果?”楚天齊說話時,眼睛一直盯著對方。
“是的,做為資深的法律工作者,時刻要牢記‘嚴謹’二字,不能總有同一失誤。”常勝語氣很衝。
楚天齊一字一頓的說:“那我再問一句,能不能否定原合同,能不能證明原合同條款無效?”
“不能,因為證明合同無效的條件不成立。沒有證據證明,簽合同時甲方曾受對方脅迫。”常勝又補充了一句,“法律專業人士注重證據,而不是想象。”
楚天齊一笑:“請問常顧問,你是政府的專項法律顧問還是常年法律顧問?”
常勝先是一楞,接著理直氣壯的說:“當然是常年法律顧問,我和政府簽有法律文書,上麵蓋有市政府的公章,還有市政府一把手的親筆簽名。”
“那你的職責是什麼?”楚天齊繼續問。
“協助聘請方依法進行管理、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活動,受托辦理各種法律事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在說話時,常勝特意加重了“依法”與“合法”的讀音。
“那你的服務內容包括什麼?”楚天齊又提出了問題。
常勝冷笑一聲:“楚市長,我是在協助你處理具體事項,而不是特意來普及法律知識。”
“常顧問,你這態度可不大對頭,不會是你不清楚吧?”楚天齊也冷聲道,“我來替你說。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包括: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製、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對吧?”
“差不多。”常勝沒好氣的回道。
楚天齊毫不客氣:“這是我在相關法律書籍上看到的內容,成康市政府和你的聘用合同上也是這麼記述的,我剛才完全是原樣複述,沒有任何增減。而你做為法律工作者,竟然用了‘差不多’這種模糊的字眼,這表述也太不嚴謹了。”
“那又怎樣?”常勝仍是不服氣的腔調。
楚天齊道:“在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上,關於具體的顧問內容,一共列出了十二條。其中第六條就是‘應要求,就客戶已經、麵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交涉函件,發表法律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這條有專門針對‘已經發生糾紛’的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