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了這些往事,我的養父養母似乎是被喚起了一些良知,並沒有把我給扔了,我還是生活在他們家。那段日子,真的是苦不堪言。別人的童年回想起來都是無憂無慮,都是快樂的。而我呢?就是農活,家務,還有家暴。直到後來我才知道,他們之所以沒有把我給扔了,是因為他們把當年小女孩給他們的首飾賣了好價錢。”我歎了口氣,感覺自己的人生就是個悲劇。
“我灰色的人生一直到了高中才終於有所好轉,因為我有了我第一個女朋友,是她...”
“哼...”唐詩撅著小嘴兒,輕哼一聲,表達了自己的醋意。
我意識到自己說錯話,趕緊話鋒一轉:“還因為我有了幾個好朋友,就像我在看守所裏碰到的趙英佐。”
唐詩白了我一眼說道:“沒事,你該說什麼就說什麼,我又沒吃醋。”
切,你沒吃醋就怪了。
“一直到高中畢業,我的分數連個三本都不夠。不過我覺得無所謂,反倒覺得有了身份證,我的人生就可以徹底發生改變了。沒想到,真的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過那不是身份證帶來的,而是某天突然出現在我麵前的兩個人。”
“兩個人?誰啊?”
我點了點頭,歎了口氣:“對,那兩個人說讓我跟他們走。如果我不走,他們就要對我女朋友下手了。”
唐詩聽故事聽上癮了,立刻追問道:“然後你就跟他們走了?”
我搖了搖頭說道:“我當時像你現在一樣,對眼前的事情根本沒有概念,根本不相信華夏有什麼殺手組織,還以為眼前的人都是一群精神病。我也不相信他們敢對我女朋友怎麼樣,所以我根本沒理他們,轉身就走。我走出足足有十幾米,突然感覺小腿一陣劇痛,然後腳一軟摔倒在地。我往小腿上一看,我的小腿已經被一把刀刺穿,鮮血直流而下。”
回憶著那天的恐怖情形,我感覺到就連唐詩抓我的小手都更加用力了。
我又摸了摸她烏黑的秀發,想讓她放鬆一下情緒:“後來,他們走近了我,一刀劃過了我的脖頸。當時血就流了出來,我大腦一片空白,還以為自己死定了。好在,那隻是皮外傷,是他們嚇唬我的。那是我第一次,感覺自己距離死亡是那麼得近。我也不得不相信,他們是有能力殺了我女朋友的。所以,我必須跟他們走。”
唐詩聽了還傻乎乎的問道:“這麼大的事,你怎麼也不報警呢?”
我笑著說道:“我的傻丫頭啊,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他們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你覺得我有機會報警嗎?而且,這不同於綁架。就算我有機會報警,我怎麼跟警察說?我說有兩個殺手要帶我走?我要是不跟他們走,他們就要殺了我女朋友?警察還不轉頭就把我送到濱城第七醫院去?”
濱城第七醫院,是濱城的精神病院。
唐詩一聽,了然的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那你確實不能冒風險。那再後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