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古本和通行本的故事
聽過我在中央電視台《 百家講壇 》演講、看過我的《 劉心武揭秘〈 紅樓夢 〉 》上卷的人士,會注意到我在表述自己的觀點時,一再提到“古本《 紅樓夢 》”,以提醒觀眾,我的研究,用的是“古本”而不是“通行本”。不斷有人通過各種方式,直接、間接地向我提出這樣的問題:
——什麼是古本《 紅樓夢 》?為什麼應該讀古本《 紅樓夢 》?
——什麼是“通行本”《 紅樓夢 》?為什麼說“通行本”有問題?
——既然應該讀古本《 紅樓夢 》,那麼你能推薦一種好的版本嗎?
這幾個問題問得好。我在下麵將詳細回答這三個問題。
《 紅樓夢 》究竟是誰寫的?經過紅學一百多年的發展,現在大多數人形成了共識:是曹雪芹寫的。遺憾的是,直到現在,我們也沒能找到他遺留下的親筆手稿。曹雪芹去世前,他的書稿沒有公開出版過,而隻是以手抄的形式,從一本變成兩本或更多本,在小範圍內流傳。這些手抄本,筆跡當然就已經不是他自己的了。最初,可能是跟他關係最密切的親友來抄寫,後來,輾轉傳抄,就更鬧不清抄書的人是誰了。早期抄書的人,應該是出於對書稿的喜愛,從別人那裏借到一部,讀完覺得真好,就想,還書以前,自己為什麼不留下一部來呢?於是耐心抄一遍。但到曹雪芹去世以後,這書的傳播,就像一滴墨水落到宣紙上,逐漸浸潤開來,流傳的範圍越來越大。這時候就開始有出於商業目的而傳抄的人士了,他們可能采取了這樣的辦法:一個人拿著一個底本( 比他們抄得早的一個流傳本 )念,其餘幾個人邊聽邊寫,這樣傳抄,生產量就變大了。抄那麼多部幹什麼?拿到廟會上去賣。據說挺值錢的,一部書能賣出好幾十兩銀子呢!到了曹雪芹已經去世差不多二十八年左右的時候,才出現了一種活字印刷的版本,印書的老板叫程偉元。這人在中國的出版史上應該大書一筆,正因為他把所得到的《 紅樓夢 》手抄本變成了活字擺印本,才使得曹雪芹的這部書能夠更廣泛地流傳。印刷本產量大,而成本大大降低,賣起來便宜,買去看的人當然就更多了。
所謂古本《 紅樓夢 》,古不古,分界線就是程偉元活字擺印本的出現,那以前以手抄形式出現的,都可以算是古本《 紅樓夢 》。程偉元通過活字擺印,大量印刷、廉價發行的《 紅樓夢 》,就是“通行本”的發端。當然,因為那也已經是二百多年前的一個版本了,並且處在一個分界點上,所以,討論《 紅樓夢 》版本問題時,有時也把程偉元的印本,特別是他第一次印刷的那個版本( 紅學界稱作“程甲本” ),也算到“古本”的範疇,而那以後,特別是道光、鹹豐年間開始盛行的《 金玉緣 》本,就都不能算古本了。
按說,程偉元把手抄的古本《 紅樓夢 》變成了印刷的通行本,不是做了件大好事嗎?怎麼你現在總說通行本有問題呢?
有一個情況,是我要向讀者特別強調的,那就是:根據周汝昌等紅學家的研究,曹雪芹是把整部書大體寫完了的,八十回以後,很可能還寫出了二十八回,一共一百零八回,整個故事是完整的,把他的總體構思都比較充分地體現出來了,隻是還缺一些部件,比如第七十五回裏的中秋詩該補還沒補;也有一些毛刺沒有剔盡,比如究竟把王熙鳳這個角色設計成有兩個女兒( 大姐兒和巧姐兒 ),還是一個女兒( 大姐兒就是巧姐兒 )?看得出最後他的決定是隻有一個女兒巧姐兒,但他還沒有來得及統稿,沒把前後各回的文字完全劃一,留下了一些諸如此類的痕跡。於是,程偉元的問題就出來了。他主持印刷出版《 紅樓夢 》的時候,前八十回,大體是曹雪芹的古本《 紅樓夢 》,但曹雪芹的古本《 紅樓夢 》八十回後的內容,在他印刷出版的書裏,完全沒有了蹤影,卻又出現了後四十回的內容。據他自己說,八十回後的內容,是從挑著擔子敲著小鼓的商販的擔子上,陸續找到補齊的。但後來的紅學家們經過考證,形成了共識:程偉元是請到了一個叫高鶚的讀書人,來續出八十回以後的內容的。高鶚這個人和曹雪芹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不認識,沒來往,年齡小很多。他替程偉元把書續出來、形成通行本那陣兒,在科舉上還沒有發達,“閑且憊矣”,但他是一個科舉迷、官迷,後來也果然中舉,當了官。他的思想境界、美學趣味,跟曹雪芹之間不僅是個差距問題,應該說,在許多根本點上,是相反的。所以,我現在要再次跟大家強調:高鶚當然可以續書,他續得好不好是另外一個問題,但他絕不是跟曹雪芹合作寫書的人,把他續的後四十回和曹雪芹寫的八十回捆綁在一起出版,是不合理的。
程偉元和高鶚合作出版一百二十回通行本《 紅樓夢 》的時候,曹雪芹去世已經快三十年了。那個時代小說這種東西,當作“閑書”讀還可以,當作正經文章去寫,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即使寫了,也很少願意公開署名,甚至明明寫了,別人問到,還會難為情,羞於承認。所以,就是高鶚續寫後四十回這件事,也並不是程偉元和高鶚自己宣布的,而是後來的紅學家們考證出來的。那個時代對小說這種“稗官野史”的著作權根本是不重視的,程偉元印書賣書,他顯然隻遵循三個原則:第一,有人愛看,愛買,能賺錢;第二,書的內容顯得完整,特別是講故事的書,必須有頭有尾;第三,安全,別惹事。根據這三個原則,他選擇了已經在社會上流傳了二三十年的手抄本《 紅樓夢 》來印刷推廣,又找到高鶚來寫八十回以後的故事,形成了這麼一個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高鶚的續書除了將故事寫完整,使全書有頭有尾外,對程偉元來說,最大的好處是避免了大悲劇的結局,到最後把悲劇轉變為喜劇,這樣就比較安全,不至於墜進當時相當嚴密的“文字獄”羅網裏。他們在合作中,為了讓前八十回將就後四十回,還對前八十回進行了大量的刪改。上麵提到的“程甲本”,是程偉元頭一次的活字擺印本,對前八十回的文字改動得還少一些,第二年因為書賣得好,再加印,加印前又改了一次,那就更傷筋動骨了,許多地方的改動已經不是為了“前後一致”的技術性考慮,而是為了削弱前八十回的批判鋒芒的政治性考慮。為了他們的“安全”,當然也就顧不得原作者的什麼思想境界和審美追求了。這個第二次印刷的本子,後來被稱作“程乙本”。這個“程乙本”從那以後一直到二十幾年前,以各種形式在社會上廣為流傳,一般人對《 紅樓夢 》的印象,也就是對這個通行本的印象。因此,從程偉元開端的一百二十回《 紅樓夢 》通行本,就可以說亦功亦罪,功在於不管怎麼說,將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流布開了;過呢,則在於使後來的許多讀者簡直不知道那後四十回根本與曹雪芹無關,而且還大大違背了曹雪芹的原筆原意!
那麼,一定有人要問了:程偉元當年用來進行編輯、擺印的那部手抄本,究竟是一部隻有大約八十回的古本呢,還是有八十回以後內容的古本呢?他究竟是真因為拿到手的隻有大約八十回,覺得不完整,印出來不好賣,才找高鶚合作( 有人認為後四十回續書其實是他跟高鶚一起策劃、編寫的,如果高鶚有署名權,他也該有 )弄出一百二十回本子的呢,還是他得到的根本就是有八十回後內容的古本,由於政治性的考慮,才舍棄了八十回後的內容,另張羅出了不會惹事的後四十回來呢?這個問題很難求證。在周汝昌先生與兄長周祜昌、女兒周倫玲聯合校訂的《 石頭記會真 》第十卷中,收有一篇周汝昌先生的長文《〈 紅樓夢 〉全璧的背後 》,通過詳細論證,提出了他的獨特見解,概括來說,一百二十回印本的推行是一個政治陰謀,是乾隆朝負責文化管製的權臣和珅親自過問、安排的,是考慮到這本書既然已經在社會上流傳,加以嚴禁已很困難,莫若將具有反叛性的前八十回加以改動,然後用“回歸正統”的後四十回將其性質改變,這樣再在社會上流傳,就對統治者無大礙了。周先生的這個判斷,值得參考。
說了這麼多,我的意思無非是強調兩點:
—— 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 紅樓夢 》不是曹雪芹的《 紅樓夢 》;
—— 讀曹雪芹的《 紅樓夢 》要讀古本《 紅樓夢 》。
那麼,現在我們還能看到的古本《 紅樓夢 》,究竟有多少種呢?
大體而言,基本可信的古本《 紅樓夢 》,有下列數種:
一、甲戌本。這個本子的全名是《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甲戌年指的是乾隆十九年( 公曆一七五四年 ),那一年曹雪芹還在世。這個本子正文裏有“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句子。後來這個本子在社會上輾轉流傳,到晚清時候被一個叫劉詮福的官僚收藏。他很看重這個本子,但後來世事滄桑,他的藏書在舊書店出現,上世紀初被胡適買到,但那已經是個殘缺的本子了,一共隻有十六回( 不是從第一回到第十六回,而是隻存一至八、十二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各回 )。盡管胡適一度認為《 紅樓夢 》價值不高,但對這個殘本還是非常珍視的。周汝昌還是不知名的小青年的時候,在報紙上發表了關於曹雪芹生卒年的看法的文章,胡適雖然不同意他的觀點,但絲毫沒有以權威自居,不是嗤之以“外行”,而是平等地與周汝昌討論。後來周汝昌知道胡適手裏有一部別人都看不到的古本,鬥膽借看,沒想到胡適竟慨然借予,那就是甲戌本。周汝昌真是喜出望外,於是不但精讀,還跟哥哥周祜昌一起錄了一個副本。後來解放軍圍住北京,周汝昌就主動把書還到胡適家,胡適家裏人開門接過了書,沒幾天,胡適就被蔣介石派來的專機接到台灣去了。胡適上飛機的時候,隻帶了兩部書,其中一部就是這個甲戌本。
胡適在曆史的關鍵時刻沒有選擇留在大陸,而是去了台灣。到了上世紀五十年代,就從批判俞平伯的《 紅樓夢研究 》開始,逐步把政治批判的靶心引到胡適這個大目標上。那時候周汝昌已經出版了《 紅樓夢新證 》,從書名就可以看出來,他是在胡適的《 紅樓夢考證 》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自己的研究。有可靠的資料證明,胡適在境外看到《 新證 》後,非常讚賞,認為周汝昌算是自己的一個有成績的弟子。當時印出來的《 新證 》上,有對胡適大不敬的言辭,比如稱胡適為“妄人”,後來大陸報紙上又出現了周汝昌批判胡適、跟胡劃清界限的文章,有人告訴胡適,胡適並不在意,他說他知道那是不得已的,仍然對周汝昌的研紅寄予厚望。
又過了半個多世紀,有些年輕人不理解當時的社會政治情勢,翻出舊書舊文章,覺得周汝昌先生怎麼能那樣對待恩師胡適呢?這就說明,即使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如果不“揭秘”,人們也會被表象所蒙蔽。好在當年負責《 新證 》出版的編輯文懷沙先生在我寫這段文字時還健在,他在二○○六年已經九十六歲高齡了,竟還能坐越洋飛機到美國訪問,我有幸在紐約跟他晤麵,他對我細說端詳:原來,《 新證 》的書稿是寄給一家出版社被退稿後,輾轉到了他手裏的,他拿到看了後覺得非常值得出版,但那時候胡適是個政治上有問題的人物,書稿裏卻多次正麵或中性地提到胡適,怎麼辦呢?他也來不及跟周汝昌商量,為出書不犯“政治錯誤”計,就大筆一揮,將“胡適先生”改為了“妄人胡適”。說到這兒他頑童般嗬嗬大笑,其實他選擇“妄人”還是有他的心機的,因為在當時的政治罪名裏,其實並沒有“妄人”這樣一個符碼,他故意不改成“反動分子”、“反動文人”等字樣,而以一個貌似大不恭其實玩笑般的“妄人”,來替周汝昌逃避“美化胡適”的指責。現在的年輕人看到這裏,該多些對曆史情勢複雜詭譎的認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