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回去做生意的事情,不要再提了,也不許再回去,"
金全是咬定鬆山不放鬆,死活不鬆口,還要管著他,不讓他回去。
盧卡斯也是無奈,隻好拎著自己的行李箱離開了父親的家。
盧卡斯自從18歲之後,便獨自在外麵單獨居住。
主要是當地的生活習慣,誰要是成年之後,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一定會被周圍的人笑話,即使是有錢人的家庭也是如此。
更何況,呆在家裏也免不得要聽父親的嘮叨,還是搬出去過自由的生活,才是王道。
盧卡斯走後,金全又把他那張《春江花月夜》放進唱片機中,然後從抽屜裏拿出一張女人的照片。
照片的顏色有點發黃,一看就有些年月。
但是依舊掩飾不住照片中女人的美麗,柳葉細眉,雙眸猶似一泓清水,櫻唇小嘴,更有一種古典美。
照片上的女人,叫鬱莞。
是金全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總是喚她為阿莞。
如今幾十年過去了,阿莞已經不在人世。
所以,每當他思念阿莞的時候,便拿出照片看一看。
金全拿著照片的手,有點顫抖,他淡淡的道,“阿莞,我們的兒子這次回白城,說是要看看我曾經生活的地方,原諒我沒有讓他去你的墳前,上一炷莞,叫你一聲母親。”
金全忍不住想起以前的陳年往事。
永遠忘不了和阿莞的第一次見麵。
那時候他才20歲,去朋友的唱片公司談生意。
聽說他們公司剛挖掘了一位嗓音很好的新人,好好培養,以後肯定不輸金嗓子周旋。
而且這位新人,不僅是嗓子好,人長的更是漂亮。
他去的那會兒,正好她們都在錄音棚錄歌。
金全悄悄的過去,站在外麵,隔著玻璃,就看到裏麵帶著耳麥的阿莞,正對著麥唱歌。
他站在那裏,一直聽到整首歌曲錄完,才緩過神來。
第一眼看上去,就知道這個女人,以後一定會是他的老婆。
自此之後,金全常常來到朋友的唱片公司,來接阿莞上下班。
隻是阿莞看到金全,那個風流倜儻的樣子,根本不敢和他過多接觸,怕他對自己心懷不軌。
那時候,她才18歲,什麼也不懂,隻是因為喜歡唱歌,便瞞著家裏人,來唱片公司來錄歌。
唱片公司,本來要把阿莞重金包裝,打造成歌星。
對於,她的私生活,公司也非常關注。
唱片公司的老板和金全是朋友,自然是沒有辦法阻止他們交往。
金全剛和阿莞交往的時候,便稱自己是一般的上班族。
許是,看在他長的英俊瀟灑的份上,也沒有很排斥。
就在他們交往了三個月之後,阿莞才知道金全的真實身份。
他是白城地產大王金家的大公子。
金家雖然在當時的白城,高門顯赫,但因為生意上的事情,也漸漸得罪了不少人。
很多人眼饞他們在早年屯下的土地,更是有人在背後,試圖聯合起來,對金家的生意進行聯合絞殺。
那時候,鬱莞正好和家裏人鬧矛盾,因為自己要做歌星的事情。
若是讓家裏人知道,她才18歲,就在和金家的大公子交往的話,估計要上鬱家家法。
不過,沒過多久,他們的事情,還是被兩家的大人知道了。
鬱莞的父親,就是江丹橘的外公鬱襄。
鬱家以前因為生意上的事情,倒是沒怎麼和金家,有過衝突。
但是,兩家以前也沒有怎麼來往過。
鬱襄倒是認識了一些喜好古董的朋友,偶然間,但是聽起過關於金家的事情。
說是金家興盛了這麼久,把白城其他人的財運,都給搶走,他麼這麼多小家族不能什麼也不做,必須打斷金家在白城房地產業的壟斷地位。
最主要是現在是最好的時機,聽說金家在京都擴展生意的時候,得罪了上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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