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下次光臨,”說完,又從一旁餐桌的夾子裏拿出單據,道:“您這桌消費1288元,請問現金還是刷卡?”
“雲......”
萬語兒才開口便傻眼了。
麵前哪裏還有雲溪的影子?
無奈,在服務生有些打量的目光下,她隻能捏著鼻子拿自己的卡買單。
“一杯奶茶。”
雲溪出了餐廳,卻是沒有急著離開,而是選了那家餐廳斜對麵的一個奶茶店坐著。
奶茶雖然使人發胖,但也會使人心情愉悅。
反正這又不是她的身體!
況且她接收了原主的記憶之後,對萬語兒的性格便有了大致的了解。
別看萬語兒穿的光鮮亮麗,看起來給人高級白領的感覺,可實際上萬語兒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八千。
在這個高消費的一線城市,除去五險一金和房租吃住,手中一個月能剩下的錢還不超過三千,買得起的衣服可想而知貴不到哪去。
再加上以前原主想著萬語兒從農村而來,聽說每個月要給家裏了寄好幾千,生活拮據,所以隻要是和萬語兒逛街,不管是吃的還是買衣服的錢都是原主出。
可以說,萬語兒穿的這麼光鮮亮麗,都離不開原主的資助。
原主也並非是什麼大富之家的人,自小也吃了不少苦,所以在看到視作姐妹的萬語兒過得苦巴巴被家人壓榨的日子,她才會更加心疼萬語兒。
可惜,原主把萬語兒當成姐妹萬語兒卻是處處利用她,甚至還暗中勾引原主的老公。
萬語兒覺得林明傑年紀輕輕就創業成功,開了公司成為老板不說,人也長得不錯,是個有前途的優質男。
最主要的是,她也沒那個條件認識更有錢的人,周圍的有錢又熟悉的有錢人也就隻有林明傑了。
而最近,林明傑對原主越發冷淡。
明知道原主前幾年和他一同創業,在最忙碌的那段時間為了不被孩子而分了時間心神流了幾個孩子大傷身體無法有孕,卻總是有意無意的提起想要個孩子,甚至還讓家中老人對她施壓。
在雲溪看來,這麼做簡直和誅心沒差別。
至於為什麼林明傑不直接提出離婚,而是要讓萬語兒以‘好閨蜜’的身份不斷勸說原主主動離婚,且放棄財產放林明傑自由,則是因為兩年前公司漸漸步入正軌後,原主打算回歸家庭辭去了公司的職務。
林明傑那時候忙於公司的事情還沒來得及生出外心,感動之餘當天便拉著她去律師行找律師做見證簽了個協議書,說即便以後分開,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是她的。
如果隻是口頭承諾,想要反悔隨時都可以,可這種立了字據的東西,尤其是還有律師做見證,就隻能哄得原主自願拿出來或者毀了。
如果雲溪沒來的話,原主今天聽了好閨蜜不斷讓她增加愧疚感的‘勸說’,今天就會想起那張被她珍藏起來當做二人感情見證的承諾書,並當著萬語兒的麵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