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十二點,音樂餐廳。
陸琰跟著魏牧之,是直接翻窗進入了時初夏出事的洗手間。
魏牧之一麵搜查證據,一麵說道:“那些警察沒有找到除三嫂之外的指紋,就說明當時嫌犯是戴著手套的,所以現場要想找到指紋,不太可能,更為重要的是,洗手間來回的人太多,指紋雜亂,通過指紋鎖定嫌犯,概率太小。”
“所以你是懷疑,嫌犯可能會留下什麼其他的證據?”
魏牧之伸出了一根指頭,“三嫂當時被嫌犯捂住嘴,肯定會有掙紮,在掙紮的過程中,會不會扯下嫌犯身上的什麼東西,都說不準,仔細找找,說不定能有意外之喜。”
他們從午夜十二點,一直找到了天蒙蒙亮,但在洗手間,以及窗外的區域,都沒有找到什麼證據。
“三哥,天亮了,警方那邊會有人過來,先離開這裏,如果讓人發現就不好了。”
從音樂餐廳出來,魏牧之走了另外一條路。
在轉彎口的時候,原本是走過去了,魏牧之忽然像是想到了什麼,又折了回來。
直接把垃圾桶打翻,在垃圾桶裏翻找了起來。
“老魏你做什麼?”
魏牧之一邊找,一邊說道:“我們走的這條路,是一條小路,我看過總局的資料,他們沒有到這一帶檢查過,如果當時,嫌犯在給三嫂注射了藥物之後,在逃出來的時候,一定會把手套給扔了。”
“從案發到現在,還沒超過二十四小時,垃圾桶的垃圾也是滿的,說明環衛工人還沒有倒垃圾,找找或許能發生什麼。”
聽到這裏,陸琰也挽起了袖子,把旁邊的另外一個垃圾桶推翻。
當魏牧之看到,陸琰也親自上陣,翻找垃圾桶的時候,簡直是驚呆了。
誰都知道,陸琰非常地潔癖,而今,為了查出嫌犯,將時初夏保釋出來,連垃圾桶都能翻。
足以見得,時初夏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但翻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魏牧之說的手套之類的東西。
魏牧之本身也沒抱一次性就能找到的希望,他擴大了搜索的範圍,同時把自己帶過來的人也叫了過來,一起找。
“先生,您一晚上沒有合眼了,喝口水,歇一歇吧?”
因為翻找了好幾個垃圾桶,陸琰身上的白襯衫已然髒了。
秦風在陸琰身邊工作多年,還是第一次看到,一身汙漬的陸琰。
隻是哪怕襯衫髒得不行,也沒有人會將陸琰當成乞丐。
這一身矜貴的氣質,可不是靠名貴的衣服穿出來的。
“調動M市的人手,必須在今天之內,找到新的線索!”
距離時初夏被關進總局,已經過了十二個小時了。
陸琰隻要一想到,時初夏還在冷冰冰的警局,時不時還要接受審訊,心情就差到了低穀。
要想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像手套之類渺小的東西,難度係數有多大,不言而喻。
而在找證物的同時,魏牧之還將音樂餐廳附近,隻要是可以通的地方的所有監控,都給調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