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聯盟曆1190年——英雄王11歲
“我成了英雄?”諾斯被驚呆了,喃喃的說道。
依舊躺在野草上的諾斯很清楚,自己這個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將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裏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壇召喚的英雄。
傳說中的英雄,而且是這個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屬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繼承了那個英雄的屬性呢?諾斯開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記憶,隨著一個又一個記憶碎片的閃過,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為風暴之錘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諾斯又仔細看了看那個技能,發現暈眩效果從遊戲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隨著目標的強大,更會酌減,仔細想了想,卻也合理,畢竟如果有五秒的時間,再強大的敵人也會被他割下頭顱了。
現實不是遊戲,再強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腦袋也會死翹翹,即便是擁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無法抗拒生命法則。
剛得知自己成為英雄的時候,諾斯確實興奮的無法自已,可隨著時間和思考,心中的熱情卻逐漸的冷卻了下來。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戰鬥技巧的,再強大的攻擊,如果打不到敵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鋼鐵般的防禦,如果被大量敵人圍殺,也會死亡,肢體如果被砍斷,一樣會成為殘廢!
英雄一樣是人,無非更強大了而已……
諾斯忍著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劃了一道口子,發現自己肌肉變的堅硬了許多,鮮血隻留出來一點,傷口便凝固結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則從700降低到了695,其後又做了些試驗,發現自己目前就是個,英雄版的肉盾。
不過,諾斯發現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強大!
風暴之錘發動的距離隻有六米,當時他試驗的目標是一隻路過的野兔,心念一動,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錘,便從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當場把兔子擊斃。
諾斯的魔法值也從225降低到了150……
“還能使用兩次!”諾斯默默的念叨著,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計太少,看不出暈眩的效果。
諾斯走過去,拎起了那隻兔子,發現從它身上,竟然看不見任何的傷口,不由得暗歎魔法力量的強大。
忽然,諾斯看到自己的屬性裏,突然出現了個經驗條,顯示著1/3000,難道是再殺三千隻兔子,自己便能夠升級了?
諾斯突然打了個冷顫,仿佛看見三千隻野兔,血紅著眼睛,嚎叫著向自己衝了過來,將自己埋葬在兔子堆裏……諾斯靠殺野兔升級的想法,瞬間便破滅了。
不過,那二十四點力量,卻是增加了諾斯不小的力氣,即便背著四十多斤的獵物,才十一歲的諾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諾斯更是驚喜的發現,自己皮膚變得很堅固,不再會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惡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則是,生命和魔法都恢複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點力量恢複生命的速度,是1點/天,魔法稍微快點,每點智力1點/四小時,自己的十五點智力,用了二十個小時,才恢複完殺死兔子消耗的75點魔力。
“沒事,反正隻要等將來級別高了,恢複速度自然就會快了。”諾斯自我安慰著。
由於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諾斯便回到了村口,遠遠的便能看見,那貪婪的穆納斯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