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不長眼的劫匪(1 / 2)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不長眼的劫匪

對於基地裏鬧騰的那幾萬覺醒者,雖然能讓普通人絕望,可史達夫卻有點看不上眼,感覺他們的妖氣量都忒小了點,也許是因為啃草的時間太短了點吧。

在他看來,那些覺醒者,依舊都是垃圾,不光妖氣量少,而且太醜了,不過轉念一想,也算湊合了,畢竟隻是用普通大劍技術加上點四葉草,這兩個原本不搭邊的技術拚湊出的四不像罷了。

以前的大劍技術,隻是單純的用秘術將妖魔血肉進行植入,進行的改良也僅僅是讓其更適合於人體,融合後具備更大的肌肉力量而已。所以,用這種妖魔血肉植入的戰士,一旦覺醒,渾身的肌肉包括臉部,都會毫無目的性的膨脹,結果雖然更強大了,但顯然變成了毫無特性的醜鬼。

而他給自己用的妖魔血肉,才是真正經過優化改良的,具有突破性的,在融合人體前,那幾十塊血肉,大部分血肉便先融合了獵豹的基因,而用於植入後背的妖魔血肉則植入了蒼鷹的基因。

當然,還有著其他諸多的改良。

所以,史達夫在地下密室中覺醒後,對自己覺醒體的樣子非常的滿意。臉型和頭的大小沒有變化,不過眼睛變成了金閃閃的貓眼,頭發則由短發瞬間變成了金黃的長發,顯得帥氣了很多;身子則三米高,肌肉很是勻稱;背後有著一雙翅膀,完全伸展開後足足有七米寬,而且那鋼刃般的羽毛,鋒利無比。

覺醒的原理其實很簡單,隻要讓自己保持痛苦並興奮的激烈情緒,便能催發激活自己的妖力,當激活10%妖力時,便會產生快感,一般達到70%左右,不去忍著,便會“射了”,然後就能覺醒了。

不過當時很鬱悶的是,自己直到激活了90%妖力,快感中才有了“射”的需求,最氣人的是,那些大劍是憋著不射,自己卻是想射卻射不出來,直到好不容易達到了100%,才終於泄了,覺醒了,過程實在很辛苦。

可副作用還是有的,覺醒的時候,頭部的血肉會發生一些變異,結果就會和大腦產生一點摩擦,隨著那些大腦邊緣細胞的破壞,覺醒後多多少少都會丟失一些記憶。

沙格魯說,大腦邊緣的細胞,一般都是幼兒初生期間的記憶,那東西沒用。自己回憶了下,好像忘記隻是前世看過的部分動畫和漫畫,於是便不再想它了。

前幾天剛剛下了場雪,路麵上被鋪了厚厚的一層,讓史達夫很是討厭,深一腳淺一腳的,特別扭,更要時不時甩甩腳,才能讓鞋麵上不至於堆滿積雪。

這條路他走了三次,第一次是六年前,那時自己還是個十二歲的孩子呢,轉眼,現在都已經十八歲了,在這個世界,十八歲,很多人都當父親了。

至於第二次走這條路的事,現在想起來都有些臉紅,本來還以為自己多牛氣呢,結果在別人眼裏,就是一個給大劍領路的,沒辦法,氣質擺在哪兒了。

史達夫正胡思亂想著呢,忽然看見路旁的雪堆後麵,鑽出了十來個人,都手持刀劍,看來是碰到劫道的了,不過也沒在意,任他們將自己圍了起來。

接著,其中一個長著標誌性小胡子的男人,往前走了一步說道,“我們求財不求命,隻要你把錢和背後的包裹撂下,我們便讓你過去,否則的話,哼哼。”

史達夫看著那人,不由得覺得眼熟,再看著他那個小胡子,便想起來了,他不就是當年的那個城門官麼,那個把自己當成了領路的白癡,怎麼越混越差,成了土匪了?

於是,便暗藏殺機的著向他問道,“還記得我嗎?兩年前,在塔納城北門,你還認錯了我的身份。”說話的語氣很是隨和,就象是交往多少年的熟人聊天一樣,這其實是史達夫在給他一次機會,就看他怎麼選了。

可惜,有些人幾年前沒有眼色,現在依舊沒有。

小胡子一聽,立刻便認出了麵前的青年,當年要不是他,現在自己每天還在城門口當著小官兒,享著清福呢,當年就因為他,自己才在事後被城主,從城防係統中踢了出來,甚至不得不當了一名土匪。眼見對方現在就一個人,便有圍殺那青年的打算了,可他也不想想,對方既然敢當麵認他,手底下又怎麼可能沒有足夠的實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