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929年 第十二章 種水稻(1 / 3)

第一卷 1929年 第十二章 種水稻

財迷向孩子們詢問,知道了這些孤兒們的事。

這個著過火的院子,原來是大囡他們的家。父親早逝,他們全家就靠出租院子的幾間房子生活。可惜二年半前一場大火,把院子燒成白地。母親又在救火中受傷,不久在心力交瘁中逝世。大囡姐弟們是在鄰居的幫助下,同院子“房客”們共同扶助下,生活了下來。

“房客”們也都是孤兒、流浪兒。其中最大的是個男孩,姓劉叫大龍,已經有十六、七歲,是個結巴,所以很少開口講話。他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妹妹叫“小翠”,十三歲,也很少說話,像個假啞巴。弟弟小龍十歲,話多得不得了,什麼都問,什麼都說,一家三口的話都讓他講了,外號“八哥”,指的是像一種叫八哥的鳥,沒有哥哥的意思。

大龍口拙手巧,會修修補補的,以前阿德修車,他總在邊上學。街上常有修木桶的(吆喝是“打圈哦!”)、補鍋、補碗和修傘的人,隻要人家幹活,他就去看了學。現在已經在一家打鐵鋪當學徒,每月有一到二元錢可以拿回家。他每月隻領到一塊或二元,說因為鋪子裏的生意也不好,這還是師傅知道他可憐,照顧他才給他這點錢的。這是院子裏唯一自己有地方吃飯、還有工資的人了。

財迷覺得應該管這打鐵鋪孫玉田叫不良老板。而鋪子裏的三個夥計,包括大龍,都不叫他老板,叫他師傅。被老板剝削了還不知道,還都師傅、師傅的,叫得親得很!

不過後來財迷仔細了解一下這鋪子的收入支出,發現除去成本,當然包括了他們的吃飯,這孫師傅一個月也隻收入十幾、二十元的。收大龍還真是為了照顧他,因為現在活少,他和一個大徒弟就足夠幹了,用不了這麼多人。

另一“家”小孩,也許姓吳或者胡,小孩子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哪個,因為這二個姓在上海話中發音相似。名字也不知道,隻有小名,大的男孩叫“和尚”,也不知道年紀,大約十四、五歲,有個十二、三歲的妹妹“妹妹”,和一個十一歲左右的妹妹“妹頭”。現在和尚天天出去擦皮鞋,而妹妹們與另外的女孩子一起,每天去賣菜和做家務。

隻有一家孤兒,姓、名都知道,還認識字,自己會寫!大男孩叫李鴻儒,十五歲,是溫州郊區的人,有一個十三妹妹叫李思詩,和一個十一歲的弟弟,李祀儒。以前家裏也算是有點錢,前年家讓土匪給搶了,大人都給殺了。三兄妹大難不死後,就流浪到上海來,因為他們有個堂哥李敬儒在上海交大讀書。這堂哥過繼給他們家了,也算是親哥哥。誰知他們千辛萬苦,要飯來到上海,這哥哥已經不在交大了,他與幾個同學一起投筆從戎參加革命軍了。走前應該是給家裏寫了信,不過他不知道家裏出了事,就這樣雙方錯過了。

李鴻儒讀過書,財迷測評了一下,語文(特別是古文)有小學畢業水平,算術才會加減乘除,小學二、三年級水平?現在李鴻儒的主業是種田,他們父親是種田好手,所以李鴻儒學會了不少。弟弟與阿平等在賣報紙掙錢。

收養了這麼多小孩,住旅館是不行了。讓孩子住在原來的棚子裏,財迷也不同意。所以財迷就到阿毛住的這一片找出租房。有一個“高級”院子正在出租。進門是前院,正對一個二層樓的房子,樓下中間是一個廳,廳左右各一個房間;樓上共四間房間。穿過廳,可以到後院,後院有四間柴房,還有一口井。樓下的房間和廳一樣,是石板地,但樓上房間都是木板地。房主要價房間二元一個月;柴房是泥地的,又小,隻要八角一個月。大囡他們想租二間小柴房,財迷決定要把半個院子租下來,至少也要租三間房間。

大囡很會講價,當房東同意每月六元半的價錢租半個院子時,財迷立刻就掏錢了。事後,大囡還覺得他太急了,租貴了,如果再講講價,還能便宜幾毛。但財迷覺得比他現在住的旅館要便宜了。

半個院子,也就是樓下一間,樓上二間,加二間柴房。這個院子就成了財迷和一幫孩子們的新家。

一個月後,財迷更有錢了,就讓大囡去找房東租整個院子,大囡真的用五元半一個月,把另半個院子也租下了。

第二天早上,五囡的燒就退了。但為了防止有抗藥性的“超級細菌”產生,財迷讓五囡連吃了三天的藥。為加強營養,財迷買了奶粉,給五囡和二個與五囡差不多大的孩子吃。

在第三天,孩子們正在搬家中,漢斯醫生找來了,不過財迷在化工廠上班而不在家。漢斯為五囡作了檢查,確定她的肺炎已經好了。對她能好得這麼快,漢斯感到驚奇。

又過二天的晚上,財迷回家時發現漢斯和另二個洋人在家裏。這二個洋人是小德肋撒教堂的傳教士,白瑞德神父和他的助手。他們是聽漢斯介紹了財迷的事,來認識一下財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