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說謊者(1 / 3)

很快,警方搜查了牧峰的家。

林勝毅一直在家拿著望遠鏡,觀察警方在牧峰家的一舉一動。

林勝毅看到警方,好像查出了一些問題,而且警方開始調查方玉萍了。

他想要挽救,可是不知道該怎麼做。

思來想去,他想起房產證的事情,也許可以利用房產證,轉移警方的注意力。

那晚,他是親眼看著牧峰離開家的,手上沒有拿任何東西。

也就是說,牧峰沒有把房產證從家帶走。

他必須從牧峰家裏拿走房產證,倘若警方知道房產證不見了,就必然會懷疑案件另有蹊蹺。

雖然不能改變什麼,但是至少不會再那麼頻繁地去騷擾方玉萍。

林勝毅曾經看過,牡小宇從別墅門口的花盆下拿別墅大門的鑰匙,所以,他能輕而易舉地進入牧峰家。

果然不出所料,他在主臥的衣櫃裏,找到了房產證。

不僅如此,他居然還看到了戶口本,還有牧峰的身份證。

所以,林勝毅幹脆直接把這些證件,全部帶走了。

就在第二天,林勝毅在無意間,發現了一件事情。

他在回家的路上,看見一男一女,女人的樣子看起來很麵熟。

他想起,好像以前在臨江路,看過這個女人從牧峰的車裏下來,進入一棟別墅裏。

於是,林勝毅偷偷地跟在這對年輕的男女身後,到了圖書館後,他發現事情很不對勁。

尤其是兩人的談話,明顯有問題。

女孩好像被被男孩抓住了什麼把柄,所以林勝毅覺得這兩個人,應該和牧峰的死脫不了幹係。

接著,林勝毅又連續幾天分別跟蹤了這兩個人,發現這兩個人,原來還是臨城大學的大學生。

男的名叫郭乾坤,女的名叫陳如嬌,不過他沒有查到什麼有用的線索,也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和牧峰的死有關。

他想,以他的力量,根本不足以調查清楚,必須讓警方介入這件事情。

為了引起警方注意,林勝毅打算把牧峰的房產證等證件,偷偷放進他們某個人的家裏。

經過蹲點,他意外發現,陳如嬌居然和牡小宇住在同一個地方。

如果他把這些東西放在陳如嬌住的地方,即使警方查到,他們可能會覺得這些東西,是牡小宇偷偷帶過去的。

所以,他決定把這些東西放在郭乾坤家。

他試了一次,可是沒有成功。

後來,他得知學校有一個班主任家訪的活動。

看到家訪的名單中,有一個學生的家庭住址是福元路16號,就在郭乾坤家隔壁。

正好那天和他搭班的葉老師,身體不舒服,他決定利用這件事,看有沒有機會去郭乾坤家一趟。

之後的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林勝毅沒想到,郭乾坤在家被人殺害,他從郭乾坤家裏出來後,又恰好遇到弟弟林盛嶼。

之後發生的事情,已經脫離了他的掌控。

直到接到那個電話,電話裏,女人提起一年前的事情。

“如果執法者來找你的話,一句話也不能說。你必須按我說得做,不然的話,我一定會將一年前發生的事情,公之於眾。”

顯然,林勝毅不會告訴弟弟林盛嶼這件事情。

也沒有透露陳如嬌的名字。

他知道,打那個電話的女人應該就是陳如嬌,他不想讓警方知道這個女人的存在。

他心裏非常清楚,倘若警方知道她的存在,她一定會說出一年前的事情。

之所以,他坐在審訊室裏,一直沒有開口說出這些事情。

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砂仁,即使他不開口,警方是不能拿他怎麼樣的。

他尤其是不想讓身為執法者的弟弟林盛嶼難堪。

雖然他沒有砂仁,但他做的事情是犯法的,一旦林盛嶼知道他做的事情,又該怎麼看他呢?

他父親是一名為了真相付出生命的執法者,弟弟也是執法者。

如果母親得知他做了這種事情,又該作何感想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一直在考慮,是否真的要受陳如嬌的控製,成為她計劃中的一部分。

坐在審訊室裏的二十多個小時裏,他一直在掙紮。

也許是因為他還沒有做好承擔一切的準備,所以,他始終都在猶豫著。

方玉萍的出現,讓他做出了選擇,他決定繼續保護她,按照陳如嬌的話去做。

麵對林盛嶼的提問,林勝毅答道,“之後,我什麼也沒有做,第二天就聽說牧峰死了。”

“那晚之後,你真的什麼也沒有做?”

“你不能因為和方玉萍的關係,就懷疑我是凶手。”

林盛嶼停頓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氣,“是正常人都會懷疑你。不過,那封信,你該怎麼解釋?”

“信?”

林勝毅笑了笑,“我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情。整個學校有三分之二的教師擁有打印機,紙張是由學校統一購買的,每個老師和學生都有相同的信封,任何人都有可能打印這麼一封信,為什麼偏偏是我做的?”

林盛嶼覺得林勝毅說得有理。

目前的確沒有更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這封挑釁信的事情,一定是林勝毅做的。

“還有一個問題,你為什麼會頻繁地出現在郭乾坤的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