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駕駛員都選擇前者,像我這種爬起來和他吵架,你說我有可能受到嚴重的傷嗎?所以每個人都付我幾百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
當然事情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有好幾次我都差點送命,畢竟這行太危險了,萬一駕駛員來不及刹車呢?萬一刹車晚了1秒鍾呢?最嚴重的一次,我胸前的7跟肋骨斷裂,還帶有內出血,整整讓我在醫院裏躺了3個月。
我現在隻有19歲,按理說,我應該還在上大學,那麼我又為什麼會做這些危險的事呢?是為了錢,還是為了短暫的刺激?
說真的,這兩者都帶有一點,我這人有點怪,我不知道我小時候的事情,哪怕是一點記憶都沒有,在我腦海裏最深處的記憶,是從14歲開始的,我仿佛不是父母生下來的,所以我沒有名字,確切地說我是從14歲開始生活的。
在我有記憶後,我就發覺我的速度比較快,不管是手還是腿,兩者的速度非常快,而且我還帶有一種特殊能力:當有危險的時候,腦子裏總有提前的預感,反應能力和察覺性不同於常人,但我也有缺陷。
或許這就是做人的條件,有得必有失,我沒有很大的力量,我最多可以拿起20公斤的東西,這一點和我的體重成正比關係,我身高1.80,體重110斤都沒有到,看到我的人都說我身高和體重嚴重不平衡,叫我飯吃多一點,然後再說自己以前一頓吃多少飯菜。
正因為如此,我才可以做一個特殊職業——小偷,我隻能做小偷,正確的說,我連搶劫的能力都沒有,難道我真的墮落到要去搶小女孩的物品來過日子嗎?
速度是我的資本,反應能力是我的驕傲,賊真的很適合我,但我不是那種貪心的賊,正如大多數人群一樣,我也給自己定了一個目標。
每天隻要偷一點,能滿足我一天的開銷就夠了,像我現在,每天吃飯用掉30元,然後其他的東西用掉70,一天才100塊,被害人也許會認為自己的100不小心掉了,根本不會懷疑被偷了,有誰隻會偷100元啊?看到皮夾子裏一大把的錢不偷,隻偷100?
正是因為這種心裏,才能使得我在偷竊的道路上一路順暢,當然我還是有點腦子的,我不會在一個地方連續偷的,我堅持利用共產黨的方針‘轉移陣地’,那樣即使有人報案了,由於錢款太小,警察也不會管,表麵上裝裝樣子也就行了。
說到現在,大家還不知道我的名字吧!上麵已經說過了,我從14歲剛剛有記憶,所以我到現在還沒有名字,但書中的主角沒名字怎麼行呢?我仔細地想了想,字我不認識幾個,百家姓那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我就胡亂的寫了個——晨風。
這名字不錯吧,我自己在心底誇了一下自己,我到現在還沒有上過學,能想出來這種有含義的名字,已經很好了,名字中的‘風’正是代表著我啊!不管來還是去,都像風一樣,虛無縹緲,與風一樣,我也是自由的,四海為家擺明的就是形容我麻!
一個序寫好了,我發覺這不像一篇文章的序,但總得來說還可以吧!起碼比上本書的開頭好多了,請大家多多支持我吧!您的投票是我寫作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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