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偶然的線索(1 / 2)

林賢從前有人護著的時候,怎麼玩都有人帶著,於是不怎麼動腦子,畢竟吃喝玩樂都有人帶著,十分好。現在一個人了,終於肯動腦子了。之前說他笨說他蠢,其實也就是他懶,懶得動腦筋,一天到晚有人給他打理好,不然這個大少爺當著有什麼意思。

他生下來就是個金貴貨色,家裏人寵著哄著,自然是樂得不動腦子,如今動起腦子來頗有點費力,畢竟十幾年不用的鋼條都能鏽成狗屎,別說血肉做成的腦子了。

不過血肉做成的也有一點好處,那就是可以重新鍛煉重新啟用,林賢就在這短短的到處漂泊打工期間,學會了生活的竅門。他從前就是玻璃罩子裏頭的玫瑰花,雖然精致好看,雖然也有自己的想法,但畢竟是理論知識,其餘的通通沒有。這多玫瑰花最後也不是自己好奇外麵的世界自己掀開了玻璃罩子,玻璃罩子是被外力破壞的,這朵玫瑰花活到了今天,已經不是那朵柔柔弱弱需要人精心照料刺兒都是軟的玫瑰了。

林賢骨子裏還是懶得,多年來的驕奢生活把他骨頭泡酥軟了,他對人的照顧十分習慣,因此龍江和饒清遠對他頗有點懷疑,一個小混混——偷盜街頭鬥毆的小混混,起碼檔案上是這麼記載的,哪兒來那麼大的少爺脾氣?

林賢是懶得說話的,他那張嘴裏頭吐不出來什麼好話,慣常嘴賤,說什麼饒清遠都要收拾他一頓,他幹脆話越來越少,少爺脾氣越來越大,他自己也沒什麼察覺,反正腿腳不便,通通推到這上頭。

饒清遠查了幾次,發現林賢以前是個有錢人家的養子,後來人家有了自己的小孩兒,林賢便自己跑出來了——至於這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腳趾頭都能想出來發生了什麼,不是什麼好的事情,無非是從百般寵愛到冷漠。

人心也的確是奇怪的。林賢這身上的少爺氣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在外漂泊的不算久,這麼點時間也足夠他從不食人間煙火的人變成一個稍微圓滑但是因為圓滑得不到位所以看起來格外欠揍的人。

龍江看著林賢的時候總覺他天生就該被放進精致的玻璃罩子裏,優雅慵懶地被人伺候著,而不是被他們拴上鎖鏈,困在這小小的房間裏。但是饒清遠可不會這麼想,他對美這一說法嗤之以鼻,覺得龍江大學學藝術學成了一個老傻逼,龍江又覺得饒清遠大學學金融學成了一個不解風情的臭傻逼,兩個人互相逼逼,又互相依靠著。於是龍江有事沒事就喜歡讓人推著林賢出去逛逛,饒清遠則是喜歡把林賢放在那小小的房間裏,那房間就放在他心裏,方寸之間,反正就是他的了。

龍江這天推著林賢去院子裏走走,是他走走,林賢坐在輪椅上,這朵玫瑰花兒現在成了金絲雀,還是個啞巴的,輕易不說話,就坐在椅子上懶懶地看著天空白雲,還有院子裏那棵味道古怪的樟樹。

龍江倒是對這隻金絲雀沒什麼防範,該查的都查了,金絲雀也沒什麼行動力,不出意外的話,饒清遠會一直養到哪天他又發起瘋來。龍江打定主意等饒清遠發起瘋不要林賢了他就爭取把人接過來,這好看的小雀兒也就成了接他廢話的筐子,饒清遠是個自己不喜歡逼逼也不願意聽人家逼逼的貨,龍江也不可能跟外人逼逼,也不可能跟自己的手下吐槽,所以這隻好看又沒有行動力的金絲雀,就成了他傾訴的對象。

今天龍江把想逼逼的逼逼完了,準備推著林賢回去的時候,林賢突然伸手搭在龍江手上——龍江的手不是很白,這大夏天的,也白不到哪兒去,手背看上去還是很細膩的,隻不過手心全是老繭,也不知道一個學藝術的經曆了什麼……變成了現在這樣,林賢的手就不一樣了,因為沒幹活什麼活兒所以指關節很纖細,手很白,沒有一點兒老繭,輕輕地搭上來之後,龍江感覺自己心裏的那根蠟燭突然搖曳了一下。

他停了下來。林賢微微偏過頭……龍江想起來那資料檔案上林賢的照片,其中有幾粉檔案是他高中初中的東西,所以照片也是那個時候的,那個時候的林賢看上去比現在稚嫩很多,臉上還有點嬰兒肥,眼睛要更驚人……更好看,饒清遠當時盯著那張照片好久,龍江都有點分不清,如果是先遇上了林賢,他們還會不會覺得林妮雅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