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因為我是股東啊(1 / 2)

很明顯。

經過嚴浩這麼幹脆利落的一搞,米靜和宋辰也都是痛快了許多,沒有繼續在一些問題上糾結下去,倒是讓王金海鬆了口氣,看向嚴浩的目光中帶著幾分感激。

“如此一來,我占股百分之二十五,米靜和宋辰分別占股百分之十,剩餘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權,依舊歸屬於你個人所有,在公司初期,保留了你最大股東的權益。”

嚴浩漫不經心的說道:“當然,我們這是出於對於你的信任,所以才如此安排,但還希望你不要辜負了這份信任,否則的話,我們或許不會動搖你在公司的地位,但隨時可以撤資離開,這是我們股東們應有的權益和能力。”

“我自然知道,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如果沒這個能力的話,到時候我自己也羞於繼續接受三位的投資了。”

王金海笑嗬嗬的說道。

對於這家夥的說法,嚴浩隱晦的撇撇嘴,沒有任何影響的漂亮話而已,這種東西誰都會說,但是如果出現問題的話,到時候勢必會互相扯皮,撕開所有的偽裝,將最不堪的一麵表露出來。

這都是資本上最普遍發生的事情,人與人之間並沒有充足的信任,所謂的君子協議,也不過是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製衡雙方罷了,如果沒有法律約束的話,這個世界上也不可能有這麼多成功的商業案例。

如果換做是嚴浩的話,他比王金海還能說,畢竟不需要任何成本,也不會被記錄在合同協議之中,所有的保證都是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自然就沒有拘束,反正到時候扯皮,也沒有人可以因此製衡。

很快,他們便簽訂完了協議。

事實上,當談判環節過去之後,像是簽協議之類的事情,其實是非常快速的,這僅僅是最後的步驟罷了,真正複雜的,還是談判環節。

本來,談判環節應該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因為利益的問題爭鬥不休,王金海甚至都提前做好功課,到時候應該如何應對這件事,但是經過嚴浩這幹脆利落的合作方式,導致米靜和宋辰也是幹脆了許多,幾乎沒有任何廢話和商談,便直接敲定了這件事。

造成這種情況的,並不單單是看上去這麼簡單,實際上還有最重要的疑點,那就是嚴浩的投資問題。

這家夥一上來就是直接給出八千萬的市值估算,然後投資了兩千萬,占股百分之二十五,如此一來,在不觸及王金海底線的情況下,直接鎖定了新公司第二股東的地位。

從而導致別人不論如何爭鬥,都絕不可能突破百分之二十五,除非是王金海願意放棄主動權,將自身的持股降低到百分之五十以下,但這顯然不可能。

如果是後期公司進入急速發展期的話,王金海勢必不可能保持這麼龐大的持股量,但就創業初期來說,超過百分之五十一的持股是必不可少的,否則的話,一旦失去主動權,後期這些股東們隨時可以將他這個創始人踢出局。

而且,也正是因為嚴浩這兩千萬的投資,導致米靜和宋辰已經失去了主動權,他們兩人加起來的最終投資,也不過是一千六百萬,遠遠比不上嚴浩的個人投資。

這也是兩個人為什麼如此幹脆利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