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六章 想借葉鳴搭金橋(2 / 2)

王副處長不待葉鳴回答,忙搶先說:“徐局長,剛剛我與省高檢的瀆職侵權局的何副局長一起問了葉局長的材料。按照葉局長的解釋,那個舉報人所舉報的關於葉局長受賄和嫖娼的事情,都是一場誤會,我們專案調查組已經安排人去核實了……對了,你們縣局的領導和監審室主任都到了這裏,隻怕會耽誤這項核實工作啊!”

葉鳴苦笑了一下,緊接著王副處長的話頭解釋說:“徐局長、鄒局長,關於我受賄和嫖娼的問題,應該是清泉賓館的趙經理舉報的,也不知他是受了誰的指使,居然還給我錄了像。好在那兩張銀行卡我已經交到縣局監審室了。嫖娼的事情,也是那次清泉賓館請客唱歌的時候,趙經理想給我安排小姐陪我過夜,被我斷然拒絕了,當時為此事我還發了脾氣。這個事,他們也是可以找到證人,證明我那晚根本就沒有和那個女孩子去開什麼房的。這兩件事,鄒局長應該還記得。如此之外,他們估計也找不到什麼羈押我的理由了。”

鄒文明點點頭說:“沒錯,這兩件事我都知道。而且,葉鳴所收的那兩張銀行卡,據說裏麵有一張還是給我的,是我讓小葉把卡交到了縣局監審室登記。你們專案組如果要去我們縣局查,我現在就讓監審室的王主任打電話回去,請監審室的副主任將登記本給你們調查核實的人看。”

好像是為了呼應他這句話似的,這時候監審室主任王韜的電話忽然響了,一看號碼,正是監審室的座機。

王韜按下接聽鍵,就聽監審室的副主任李慶安在電話裏彙報:辦公室來了兩個自稱是5.16專案組的人,說是來核實葉鳴一筆上交到監審室的禮金的,請問王主任該怎麼處理?

王韜說:“你把禮金禮品登記本拿出來,給他們看一下去年九月份的登記情況,那上麵登記得很詳細的,還附有報告市局監審室和新冷縣紀委的具體時間。如果他們不信,就讓他們再去市局監審室和縣紀委調查核實。”

在掛斷李慶安的電話後,王韜對王副處長說:“王處長,關於鄒局長和葉局長上交清泉賓館禮金的問題,我們監審室三個人都可以作證,並且願意承擔作偽證的法律責任。所以,葉局長的所謂受賄罪,是完全不存在的。”

王副處長點了點頭,說:“這個我和梁副處長心裏都已經有數了,這種事是不可能捏造的,我相信葉局長所陳述的事實。”

徐飛在旁邊說:“王處長、梁處長,既然是這樣,葉鳴的嫌疑也已經洗脫了,他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回去了?”

王副處長和梁副處長卻都存有一樣的心思:暫時不想放葉鳴走。因為他們還想利用葉鳴被羈押的這幾個小時,與他套套近乎、拉拉關係、增進感情,最好是能夠留給葉鳴一個很好的印象,一邊今後好借他之力,搭上大老板這座“金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