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蔭被葉鳴這斬釘截鐵的話噎得半晌說不出話來,卻又無可奈何:因為按照現在通行的官場規則,縣委書記確實擁有幹部選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權”。也就是說,如果要選拔任用幹部,首先就必須過縣委書記這一關。如果縣委書記不點頭首肯,這個人就不能上書記碰頭會或者五人小組會議醞釀討論——而這,正是所謂“書記定盤子”的關鍵之處……
鍾蔭擔任縣委副書記多年,自然知道這條約定俗成的“規則”,雖然心有不甘,卻也不好再跟葉鳴爭辯,隻能幹瞪眼生氣。
於和光見鍾蔭被葉鳴駁倒,便插言說:“葉書記,你有決定會議議題的權力,這一點我們認可。但是,有一點我必須提出來:一旦議題確定,經過與會人員的醞釀討論後,我們就必須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黨內議事規程,對所議事項作出最後決定。你雖然是縣委書記,但在就某項議題進行表決時,也隻有一票的權力,就跟在縣委常委會上表決時一樣——你同不同意我這個觀點?”
其實,在場的人除了葉鳴以外,都很清楚:以前張建坤當書記時,五人小組會議就是一個形式,基本上都是他搞“一言堂”:隻要是他決定的人和事,會議上必須通過;他不喜歡的人和事,哪怕其餘四個人都同意,他也會予以否決,而且容不得任何人再提反駁意見……
葉鳴見於和光此刻突然提出這個問題,馬上反應過來:他是擔心自己等下否決對蘇勁鬆的處分決定,然後以“沒有形成一致意見”為由,不將這個處分決定拿到常委會上討論——由此,他更加確信:昨天晚上於和光肯定是受到了什麼人的蠱惑,立場已經偏到劉本田、鍾蔭他們那一邊去了,一定要將蘇勁鬆置於死地才罷休!
但是,於和光所說的“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又是自己想要提倡和堅持的,並且想貫徹到以後所有的黨內會議之中。所以,雖然明知於和光此刻提出這個原則,是想堵住自己利用職權否決蘇勁鬆處分決定的後路,但有不好辯駁他。
於是,他用犀利的目光盯視了於和光一眼,點點頭說:“於縣長,你剛剛所說的是我們黨內議事的基本規程,我當然同意。而且,我有一個提議:以後凡是涉及到要做出決定或者達成共識的黨內會議,我們都要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以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或者否決某項決議、決定或者意見。我先在這裏表個態:在所有涉及到表決的事項之中,我這個縣委書記跟大家一樣,隻有一票。而且,一定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規則,不搞特殊化,不搞‘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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