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改革是“縣委書記、縣級市市委書記、區委書記違紀違法,由省紀委直接查處”。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隻要不是高配副廳的縣委書記、市委書記、區委書記,如果出現違紀違法問題,應該由該縣市區所屬的市紀委查處。但王皓認為:縣(市區)委書記位置特別重要,也是腐 敗的重災區。所以,他們的違紀違法問題,應該由省紀委直接查處。
他的這兩項改革措施,其實是與中央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和期望相符的,因此,在他提出這兩項措施後,鹿書記立即表態支持,並專門召開了一次省委常委會研究通過。
隻不過,王皓在實施這兩項改革措施尤其是第一項時,有點操之過急,也有點變形走樣,引發了很多省委省政府領導、以及下麵一些地方和部門黨政領導的強烈不滿。
比如,在省一級的“同級監督”實施過程中,王皓將他的親信譚雲安排到省紀委黨風政府監督室主任位置上,讓他成立一個專門針對副省級以上領導的作風監督明察暗訪小組,在省城一些著名的娛樂場所、餐飲場所、高檔會所搞暗訪,短短三個月時間內,就發現了11位副省級以上領導違規參與高檔宴請、違規進入會所打高爾夫球、違規使用公車等問題線索,其中包括三位省委常委領導,分別是違規參與高檔宴請的省委副書記宋一凡、違規進入會所打高爾夫球的常務副省長丁天盛和省委統戰部長曹玉婷。
王皓在得到這些問題線索後,絲毫也不含糊,不僅分別找這些涉嫌違規違紀的領導進行了廉政約談,還毫不客氣地將這些問題向中紀委領導做了彙報。雖然中紀委領導最後淡化處理了這些問題,也沒有哪位領導因此而受到處分,但王皓從此就成為了一些省委省政府領導的眼中釘、肉中刺,都說他是個“二愣子”,很多人對他側目而視、敬而遠之。
但是,王皓卻自認為他是改革先鋒,而且幹的就是得罪人的工作,所以對於其他領導的怨言和責怪絲毫不以為意,並多次以“改革的陣痛”來形容自己尷尬、孤立的處境。
對於地州市和各部門的紀委,他也以同樣的標準要求他們抓好“紀委同級監督”這件大事,並出台硬性規定:地州市紀委每個月要向省紀委黨風政府監督室書麵彙報開展“同級監督”的情況,要求具體說明查到了哪些領導的問題線索,具體的違規違紀情節是什麼,有沒有將問題線索彙報到省紀委來,有沒有對違規違紀的同級領導開展廉政約談等等。
這些硬性規定,搞得下麵紀委的領導尷尬無比、怨聲載道:因為他們不像王皓一樣,可以不管不顧、任性地得罪同級甚至上級領導,否則的話,他們在本地或者本部門根本無法立足。
因此,下麵的那些紀委書記就聯合起來,協調一致地抵製王皓的那項硬性規定,每個月都報送一個“零問題線索”上來,把王皓氣得夠嗆,卻又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