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無商不奸(2 / 2)

直到曾高峰被葉鳴嗬斥得麵如土色、垂頭不語時,蘇雪玲才從那種恍恍惚惚的狀態中清醒過來,見現場的氣氛非常尷尬,便給曾高峰等人打圓場說:“葉書記,這個事情也怪不得地稅局的同誌。如果一定要追究責任,那第一個要追究的就是原來的張書記。我記得很清楚:當初為了吸引這些企業家回家鄉投資,張書記給他們許下了幾個諾言:第一,在開發區零地價轉讓兩百畝土地給他們,用於興建廠房和附屬設施;第二,在他們的工廠正式生產之前,免征土地使用稅和其他稅收;第三,在正式生產經營的三年時間內,地方稅收采取“先征後返”的優惠政策,就是先征收入庫,再通過縣財政返還給他們。

“為了讓這些企業家放心,當初張書記還召集國稅局、地稅局、國土局等部門開了一個聯席會議,現場向他們宣布了縣委確定的這幾條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並說如果哪個部門不執行這些政策,就以破壞北山的經濟發展環境論處。我估計,縣地稅局之所以沒有對這1600畝土地征稅,就是在執行張書記的這些指示。”

葉鳴聽到蘇雪玲這番話,心裏不由有點納悶:聽她話裏的意思,好像對張建坤頗為不滿,有點故意將矛頭引向他身上的意思。但是,開發區的這八位北山籍企業家,又是她和張建坤一起招商引資引過來的,她與張建坤的關係應該非常好才對,怎麼現在她反倒把責任往張建坤身上推?

不過,這些疑問隻是在他腦海裏一閃而過,很氣惱地說:“張建坤同誌怎麼能夠這麼做?他製定的這些土政策,都是與稅收法律政策相抵觸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他的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是擅自作出的,縣地稅局完全可以不執行嘛!”

隨後,他又問石榮:“按照相關政策,投資商購買了土地使用權後,在兩年內必須投資開發,否則的話,政府有權收回這些土地。現在四年過去了,這八家企業老板都沒有進行投資生產,你們怎麼不聯合國土部門將這些土地使用權收回來?”

石榮苦笑了一下,指指那幾棟廠房說:“葉書記,這些人狡猾得很呢!兩年來,我曾經向張書記彙報過,說這些企業家都不來投資,這些土地應該收回來。沒想到,一個月不到,這八家企業就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每一家都花了一百多萬元,鏟平了山坡、修通了道路,並建了幾棟廠房。然後,他們就振振有詞地說已經在這裏投資開發了,縣裏無權收回他們的土地使用權。張書記也說他們既然搞了基礎設施建設,以後應該會來投資的,指示我們不要收回他們的土地,所以就造成了現在這種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