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隨他隨她
逍遙的日子總是過得那麼愜意舒心。
我用一張大荷葉遮擋著臉,躺在綠草茵茵的岸邊,將腳探入溪流之中,感受著清風的溫柔和水波的蕩漾。
偶爾有幾尾頑皮的小魚,來親吻我的腳趾,甚是有趣。
我這次離家出走……呀,又說走嘴了。不過,既然開了這個話頭,就要繼續談下去。有始有終,才是我的風格。
我這次離家出走,不再以闖蕩江湖為名義,而是打著散心的旗號,到處逛逛。誰知道,逛著逛著,就來到了“風清居”。
回想初來時的光景,真是既遙遠又近在眼前。
尤其是一想到,逸風讓我選擇,是餓死在這裏,還是給他侍寢的事兒,就忍不住顫抖著肩膀,笑了。
嗬……五年了,時間過得可真快。
有些人和事,我已經記不清了;有些事和人,卻總是在我午夜夢醒時頻繁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裏。
例如,言詩;例如,吳痕。
言詩屬於前者,吳痕自然屬於後者。
說到言詩,我在三年前見過她一次。
說實話,我當時愣是沒認出來,她就是那個美女言詩!那是的她,宛如一個老嫗,佝僂著身子,一臉的褶子,就連那雙眼睛,都是暗淡無光的。
司韶說,那是他的藥人,每天配合他試毒,研發解藥。
司韶隻讓我看了一眼,便將我拉走了,並重新鎖上了那間陰暗的小屋。
接下來的幾年,我再也沒去過那間小屋,更不知道言詩的死活。
我試著遺忘她。很顯然,效果不錯。
至於吳痕,說實話,我也想過要忘記他,但是……卻總是做不到。
午夜夢回,他偶爾會出現在我的腦海裏,在我的頸窩處落下冰涼的一吻。
那樣美到極致的一個男人,果然修成了妖精。嗬嗬……
我搖了搖頭,準備從地上坐起來,但身子有些沉,愣是沒起來。
這時,有一雙手,將我從地上打橫抱了起來。
我轉頭眯眼笑道:“都說我要自己散散心,你跟來做什麼?”
逸風低頭親吻著我的鼻尖,滿眼寵溺地責備道:“你這個樣子,讓我怎麼放心?”
我撫著四個月大的肚子,感慨道:“明明隻有四個月,怎麼像六個月的?”眼波一轉,故意逗弄道,“難道我算錯了時間,這一胎不是你的?”
逸風狡黠地笑道:“就算不是我的,也是逸清的。總之,是我們的。”
我瞪他一眼,沒搭話。
逸風和逸清給我當了三年的小廝,然後在新年的當晚,二人十分不厚道地灌倒了鬱森,鑽進了我的被窩。
鬱森酒醒後,什麼也沒說。
我想,經過那三年的相處,他已經看明白了,逸風和逸清這輩子,是不會離開我的。哪怕是死纏爛打,也不會放手。
在鬱森的默許下,他們兩個成為了我的情人。
這不,當他們從小廝榮升為情人之後,立刻恢複了往日的裝扮,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倆每天都打扮得賞心悅目,似乎存心和司韶叫板。
隻因為,我是真的喜歡膩著司韶。
雖說那兄弟倆又開始得瑟起來,但對於照顧我這件事,卻從來不假手於人。看來,習慣果然是個可怕的東西。
逸風抱著我穿過回廊,向屋內走去。
我蹬著腿說:“我不要進屋,我想在外麵玩一會兒。要不,你弄點兒炭火,我們在外麵做竹筒飯吃。”
逸風勾唇一笑,點評道:“小饞貓!逸清已經烤好了竹筒飯,我們去吃就是。”
我詫異道:“他怎麼知道我想吃竹筒飯?”
逸風答道:“你昨晚做夢的時候,都在喊著‘竹筒飯,太香了’!”
我無語了。可轉念一想,我又發現了一個問題,便問道:“既然你們昨晚就到了,怎麼不出現啊?”
逸清拿著香氣四溢的竹筒飯走來,邊走邊解釋道:“我們哪裏是昨晚到的,而是一直尾隨著你。知道你的目的地是‘風清居’,我和大哥都高興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