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落驚風。
李績牛進達這等飽讀詩書的將才直接拍案而起,神色激動,暫不說詩詞對仗如何,單單那種寫盡了將士醉臥沙場斬盡仇寇的壯烈霸氣,就足以讓所有的武將熱血沸騰。
程咬金尉遲敬德這等武將雖不通文略,但也同樣聽的激昂澎湃,一個個拍著桌子站起來,嗷嗷大叫。
“小娃兒出口成章,果真大才,比那些自詡讀書人的酸儒厲害多了,哇哈哈,不愧是俺老程的……老程看中的娃兒……”程咬金插著腰哈哈大笑。
一眾文臣怒目而視。想了想忍下這口氣,端起眼前的酒杯抿了一口,頓時麵色一變。
“呼……好辣!”
李世民眼神奕奕,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頓覺一股火氣湧入腹中,如同烈火烹油。
“好霸道的酒!”李世民喘了口氣,麵色潮紅,“朕喝了幾十年的酒,還從未見過如此剛勁的烈酒,好東西,好東西!”
李世民雖算得上半個世族出生,但卻統兵征戰了十幾載,更像一個純粹的軍人。軍人配烈酒,自然相得益彰,再想想李業娃兒寫的詩中所言“為君五鬥金莖露,醉殺關外千萬山!”,頓時心生豪邁。
自己當年統兵出太原,橫行四境,不正像極了下凡的謫仙人?
哇哈哈,好小子,好酒,好詩!
外麵,李業眼瞅著氣氛烘托的差不多了,連忙拱手說道,“這金露,當是唐人的酒,每壇十斤,五百文,價格公道,童叟無欺。”
價格不算便宜,但和李業原本定的價依舊有些差距,因為他看到不少富家子弟皺皺眉頭,明顯對這種辣的嘴皮子發麻的烈酒不感興趣,反倒是門外的一眾販夫走卒平頭百姓,喝的滿臉紅光。
“酒確是夠烈,但終究失了美味,如果程家的酒坊生產出的酒隻有這種水平,那老夫算是白來了一趟。”世族中,一個穿著錦繡華服的矮胖老人嗬嗬笑了笑,眼中神色不屑。
在他們這等錦衣玉食慣了的人眼中,五百文的酒,和泔水沒什麼差別,喝起來憑白跌了身份。
“對呀對呀,這等酒,那些粗鄙的武夫夯貨喝起來倒是很配,某這等人就算了。”
室內,李世民眉頭一豎。
瑪德,這是在罵朕粗鄙?
李業齜了齜牙,“不急不急,這第二種酒名叫綠蟻,乃酒坊新酒,味甘濃,沒有金露的烈,但卻餘韻悠長。”李業指著第二個小一點的酒壇,“有道是,‘年時醉倚溫溫玉,妒月精神疑可掬。香絲篆嫋一簾秋,瀲灩十分浮蟻綠’,諸位莫不嚐一嚐,綠蟻可和你等口味?”
不少人愣了愣,第一反應是,又是一首詩?
醉倚溫玉,篆嫋香絲,寫的不正是富家子弟的雍容生活?剛才那首還充滿著軍人殺伐之氣,轉眼又是富家翁錦衣玉食,溫香暖玉的滋潤,這小子……
包括那一眾文武大臣,不由麵麵相覷,這貨今日到底是賣酒的,還是寫詩的?
心裏嘀咕著,端著眼前的酒杯一抿,頓時眼前一亮。
“好酒,入口甘醇,香氣四溢,回味無窮……”這一次,那些世家名門的代表麵色微微一變,程府酒坊釀出的酒確實比長安坊內的酒釀好上許多,無論是長安有名的三勒漿,白灼,還是從西域傳來的葡萄酒,都遠遠不及眼前的綠蟻。
尤其是某些愛酒懂酒的人,更是眼神一亮,霍然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