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人們心裏有一個普遍共識,那就是:如果你觸犯了美國法律,隻要及時越過邊境進入墨西哥,就可以避免受到懲罰。
正是出於這個認知,很多美國影視作品中的主角殺人越貨複仇後最終都逃亡墨西哥,法外逍遙。
電影裏演的一點都不誇張。
現實中,在美墨邊境,從美國一側入境墨西哥,比在國內出入封閉小區還容易,無論開車還是步行,全都暢通無阻,甚至都沒人過來看你一眼問你一句,幾乎等於不設防。而若想從墨西哥一側入境美國,那可就嚴格了,即便手持美國護照,最少也得排兩個小時的隊。
沒辦法,誰讓一邊是第一世界,一邊是第三世界呢?
第三世界的墨西哥,政府腐敗,毒販橫行,治安很差,犯罪率很高,墨西哥警察連自己國內的案子都忙不過來,怎麼可能有精力幫美國警察抓逃犯?
再者說,辛苦幫美國人抓逃犯有什麼好處?給加薪嗎?給升職嗎?算工分嗎?還是抓滿10個逃犯有移民美國的優待政策?
都沒有!
勞心勞力不說,相當一部分逃亡墨西哥的美國逃犯都有本地幫派接應,把人抓了送回美國,遭到本地幫派報複怎麼辦?美國人管嗎?
顯然不管!
所以,墨西哥真真是在美國犯事後跑路的不二選擇。
墨西哥也是於今的選擇。
於今敢在房子裏下辣手連殺6人,依仗的正是有墨西哥這個退路。
事實上,從劉行健把李香轉移到奧斯汀那天起,就已經在做滅口的準備了,隻不過因為於今力保,才暫時擱置。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美國有四個州跟墨西哥接壤,分別是加利福尼亞州、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薩斯州。
李香所在的奧斯汀,是德克薩斯州的首府,距離美墨邊界隻有300多公裏,開車走高速公路,不到4個小時就可以入境墨西哥。
4個小時,隻要不是弄出來的動靜太大第一時間驚動警方,以劉行健團隊的物力、財力、人力和充足準備,足夠無驚無險地逃出生天。
之前為了讓於今點頭同意滅口,劉行健曾詳細跟他說過整個逃亡計劃和路線,以示萬無一失。
當時於今堅決不同意,使得計劃擱置,沒想到,最終卻是於今下的手,親手殺了他竭盡全力想保的人。
沒辦法,於今也好,劉行健也好,他們跟邊學道的關係早已經超越了友誼和忠誠,說他們“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都是不準確的,他們是真正的唇亡齒寒、巢傾卵破。
邊學道如果倒了,牽扯的利益糾葛定然極大,那時有道集團其他人和邊家旁支也許可以太平,但劉行健和於今想隱身逍遙是癡人說夢。
因為就連聽過評書的村婦都知道有一個詞叫“斬草除根”,作為邊學道手裏的“黑色力量”,有童某人的遭遇在前,哪個從邊學道身上分肉吃的人會放心地讓劉行健和於今活著?
所以,兩人不擇手段不惜代價地保邊學道,也是在保他們自己,保他們自己的富貴,保他們自己的性命。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隻是……
懷裏抱著因為饑餓啼哭的女嬰,於今忽然莫名難過。
他一共沒見過李香幾麵,每次還都勾心鬥角,要說他對李香有多深的感情那是無稽之談。保李香,相當程度上是於今想在邊學道和劉行健心裏存一個“信義”的印象,因為他要走的路很窄,隻有讓老板和同僚相信他講道義,才能給人信心用他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