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汲亮和鄭南也不會是死傻子。他們當年既然能被金薔薇家族選為傀儡代理人,智商方麵顯然是沒有問題的。
這兩人也知道,金薔薇家族派來的那個玫瑰不好惹。雖然看上去隻是一個弱女子,但實際上聰明的很,也很難對付。所以,必須要背著玫瑰促成這件事。
而且為了瞞過玫瑰的眼睛,不讓金薔薇家族有所反應,他們必須提前把保鏢什麼的都聘請好了。
結果第二天一早,正和保鏢公司就接到了汲亮和鄭南分別打來的電話。這兩個混蛋一個比一個肯下本錢,後者要一下子聘請三十個保鏢,而前者更是直接要聘請六十個!
在正和保鏢那邊,工作人員隻能說對不起了。這麼大的業務量,真以為正和保鏢的人員是那麼好聘請的?要預定呢。
結果,兩人退而求其次,每人最終隻聘請到了二十來個正和保鏢。不過,這已經讓兩個人心安了不少。畢竟大家都聽說過,“正和保鏢”這塊招牌就等於是一麵大旗。誰扛著這麵大旗,就意味著受到了正和的庇護呢。由此,這兩人的膽子也頓時大了起來。
隻不過,正和公司也把醜話說在了前麵——由於不知道汲亮和鄭南是不是擁有極為強大的仇家,所以暫定的傭金隻是初步價格;一旦發現了兩人的仇家非常難對付,那麼正和保鏢公司有權提出更高的傭金價格。當然,到時候要是覺得那價格不合理,鄭南和汲亮也可以終止合同,轉而聘請別的保鏢。
這是一個有進有退的雇傭合同,而且非常合理,鄭南和汲亮也都能理解。事實上,保鏢行業內部也都有這樣一個行規。
比如說,雇主故意隱瞞了自己的仇家信息,說是聘請的保鏢隻承擔很簡單的任務,每個保鏢傭金二十萬。結果保鏢來了之後,卻發現這個雇主的仇家竟然是葉知非或盛世牡丹這樣的王級大梟,怎麼辦?難道人家保鏢公司為了你這二十萬傭金,就要去跟一位王級大梟對抗?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很多保鏢公司也都會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留下這樣一個能進能退的餘地。
而到時候真要是提高了價格,雇主也不是沒有選擇——你至少可以選擇終止合同,保鏢公司也不會怪你,大不了我們把保鏢撤回來,你再另請高明得了,生意不成仁義在。
……
有了這樣一個前提,汲亮和鄭南的膽子卻大了不少,也開始積極尋找買家進行股價談判。
其實,他們已經提前找到了一個買家,那就是華夏旅遊集團總公司。這是一家財大氣粗、花錢如流水一般的大型國企,更重要的是新上任的老總準備新官上任三把火,搞出一個大動作來。於是,當汲亮和鄭南“無意”向他提到,準備轉讓公司股份的時候,華夏旅遊集團總公司心動了。
為此,華夏旅遊集團總公司也已經秘密聯係了幾大銀行,準備大規模籌資。因為根據一開始的初步協商,想要購買到鄭南和汲亮手中的所有股份,那就至少花費兩百多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