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親我的寶貝,我要越過高山,尋找那已失蹤的月亮,尋找那已失蹤的太陽……”
且不說這古老的歌曲已經有幾十年的曆史,單說,誰的狗膽真是有夠大啊,在向總主持的會議上,居然不關鈴聲!
就在大家東張西望緊張又期待的想看那個二貨是誰的時候,向明陽十分淡定的從西裝口袋裏摸出一隻小巧的手機,他根本不顧正在進行中的工作,也不管作報告的下屬還在繼續彙報,直接說:“喂,以晴。”
那溫柔溺愛得無邊無際的口氣,帶著蜜糖一樣的甜味,撲了大家一臉,讓習慣了老板嚴肅認真一麵的下屬們為之一震。
除了安以翔之外,沒有人知道向明陽的女兒叫向以晴,所以大家對電話另一頭叫“以晴”的人的身份猜測,已經腦補的欲罷不能,一騎紅塵,拉都拉不回來了。
向以晴的父母在她12歲的時候,最終還是不可避免的完成了離婚程序,還那麼小的她,被兩人爭奪,最終也沒有人征求她的意願,法院把她判給了向爸爸。
從小就和媽媽相依相伴的小姑娘在和不太熟悉的爸爸住一起之後,整個人都覺得別扭,尤其是,她要添置衣服了,他還得找個公司的女性員工來陪著她一起逛街,幫忙選購。
女孩子的內衣之類的,更加是麻煩事,他想委托女員工幫忙,向以晴卻覺得如此尷尬的事情怎能為外人道也,於是都靠自己瞎買。
向以晴讀初中之後為了避免和父親獨處的別扭氣氛,毅然選擇了住校。這一切皆是機緣巧合,若不是父母鬧離婚,她也就是個幸福的普通小姑娘,不會想要交筆友,就不會認識易風;若不是討厭和父親相處,就不會選擇住校,也不會對電視上的穆風一見鍾情。
自從向以晴住校之後,向明陽就開始反思。
家裏沒個女人也不行,女孩子的事情,我來處理總是不方便的。
於是他就致力於為向以晴找一個後媽照顧她,他挑挑揀揀了幾年,總算選定了一個合適的賢妻良母,兩人交往之後感情也逐漸升溫,他覺得是時候讓向以晴見見他的女朋友,她未來的後媽了。
在向以晴周末回來休假的時候,他說晚上會有客人來家裏。
向以晴當時已經15歲,是叛逆期正盛的時候,見誰都不想說話,覺得說了也沒人理解,正是以自己為中心,非常自我的年齡段。
那位賢良淑德的女性,提著菜,進入向家的廚房,一個人熟練的操持出了一大桌子菜肴,還拒絕了向以晴禮貌性要求幫忙的提議,直說小孩子去玩就好了不用做家務。
本來冷鍋冷灶多年的向家,那天晚上充斥著鍋碗瓢盆熱鬧的聲響,食物的香味飄散開去,誘人極了。
女人十分溫柔,也知道現在的小孩子,都是很不喜歡長輩為他們布菜的,所以菜上桌之後,也並不是像其他大人一樣熱情的夾菜,隻象征性的介紹了一下每道菜裏都有什麼食材,讓向以晴多吃一些,長身體。
飯間,女人提出,向以晴的衣服也該換新一季的了,下次休息她來陪向以晴去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