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
楊木樨的律師擺出一張張小乖兒時的照片。向審判長聲情並茂的陳述這幾年來她為了孩子付出的努力。
他們現有的優勢並不多,現有的手段,隻能靠母子情深來博取審判長的同情分。從她懷孕到生子,到撫養,其中的艱辛和困苦,都讓聞者心酸袋。
楊木樨坐在被告席上,說起過往,曆曆在目,忍不住潸然淚下傖。
抬頭,目光對上對麵的藍蕭。
他也正看著她。
眼神深邃,複雜,摻雜著各種情愫,是她看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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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蕭心有鬱結,聽她訴說懷孕時辛苦的事,心裏很不是滋味。她坐在被告席上,身子羸弱,仿佛隨時都會倒下去一樣。
她卻不知,她這些深情講述,即將淪為他這邊律師攻擊她的武器。
待她講述完,藍蕭的律師豁然起身。
不給審判長和陪審員有任何消化情緒的機會,趁著他們尚未建立同情的時候,銳利的直擊她的證詞,“審判長,正如剛剛被告所說,從孩子出生到現在,他們母子的生活都是比較困窘的。現在,大家看我剛剛提交的這幾張照片,照片上是楊小姐的母親和藍先生的孩子。據我們調查,因為楊小姐經濟拮據,情況不允許,所以,這麼多年,孩子基本上都是在鄉下和楊小姐的母親一起生活。可見,沒有父愛的孩子,母愛也並不健全。”
“我反對!孩子雖然是和姥姥一起生活,但我的當事人每周,不,是隻要一有時間都會用來陪孩子。並且,當事人之所以讓孩子和母親一起生活,也是因為出於對孩子教育方麵的考慮——孩子念書的學校離我當事人母親住的房子較近,所以我當事人才會做這樣的選擇。並且,對方律師並沒有證據孩子的母愛不健全。剛剛我方已經展示過數張照片,證明我當事人母子情深,在此,我想我不必做累述。”
“反對有效!”審判長發話。
楊木樨心下又升起一絲希望。
藍蕭的律師依舊不慌不亂,遞交上一份證據,“我們來看一下,這是最近一年來孩子在讀的學校請家長到校的次數記錄表。一共有8次之多,但是,登記欄上,被告親自出席的次數卻隻有寥寥兩次。最後一次,還是由我的當事人出席。我想問一下被告,最後這一次家長會,你當時在哪?在做什麼?既然你現在是孩子的監護人,那麼,為什麼你沒有出席,反而是由我的當事人出席?”
對方律師咄咄逼人,氣勢極有壓迫感。
楊木樨從未上過庭,這樣高強的逼迫之下,讓她有些慌。
她想替自己解釋:“我之所以隻出席了那麼兩次是因為……”
“被告,你隻要回答我最後幾個問題。”律師將她的話打斷,眼神銳利的盯緊她,又將剛剛的問題一字一頓的重複了一遍:“最後這一次家長會,你在哪,在做什麼,為什麼沒有出席?”
對方每一個字都鏗鏘有力,砸著楊木樨的神經。
她擱在被告席上的手,擰緊,一會兒才輕幽的回答:“最後這次家長會,我並不知情。因為孩子沒有和我提起,所以……”
“是,孩子沒有和你提起,但是卻有打電話給我的當事人。並且,特別要求我當事人出席他的家長會。”律師又拿出一個手機,擱在桌上,用麥克風對上手機的擴音器,當時的通話錄音清晰的放出來。
所有人都安靜的聽著。
待結束的時候,對方律師下了結論:“由此可見,孩子和被告母子情深,也比不過和我的當事人父子情深。雖然孩子和我當事人隻有短暫的相處,但是,很顯然,雙方都很珍惜父子相處的時光。孩子對我的當事人更是依賴有加。”
“接下來要給大家看的是孩子這一年來,親筆寫的日記。我現在可以給大家念一段——第一篇:‘2013年,3月15日,晴。不開心,所有人都有爸爸,隻有我不一樣。’大家可以注意得到,孩子第一篇意義重大的日記,是記錄的父親,而不是母親。接下來,第十篇:‘布丁打了我,要是有爸爸,我就不會被欺負了,布丁真討厭!’第十二篇,有這麼一句:‘爸爸為什麼從來不來看我?我明明是個guai孩子。’因為時間有限,其他的,我不再一一細念,但是我已經將提到父親的日記全部複印下來,一共300篇,其中有三分之一的篇數都或多或少的提到了孩子的父親,由此可見,孩子對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