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很長一段日子裏,我都認為要很多事情,要等到一切都準備好了再去做,卻又發現根本沒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於是大多時候都是不了了之。
昨天下午終於把半個月前要交的資料遞上去,本來還以為會遭受到一些推托。畢竟通知已經明確寫了15號之前的要求,延遲這麼久完全是我自己的原因。沒想到到了辦公室,對方不僅沒有說什麼,還態度十分友好地收下。
事實上,在去之前,我早已做好碰壁的心理建設,即使對方拒絕,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最後能夠成功,而且整個過程順順利利,著實給我帶來幾分驚喜!
想起之前同事G參加規培的事情,那會知道消息已經是報名的最後一天,他在外地,領導不肯簽名,無法提供紙質材料。隻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讓我在電腦上幫忙報名登記,結果幾天之後居然收到人事科的通知,表示如果還有意願,可以補全資料再次審核。
盡管知道是由於人數不夠,對方才會選擇的候補名單,可倘若當初我們兩個都放棄,那就真的連一絲機會都沒有了!
以前總覺得,辦事要遵循規定,文件裏麵的框架不容更改。後來漸漸發現,規定之外還有規則,隻要肯努力和堅持,還是可以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找到一些相對折中的辦法。
隻是思維定式的存在,讓我在不知不覺中又禁錮了自己,常常忘記還有另外的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