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年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嘴角卻含著笑的走過去,“恭喜我?”
“恭喜你。”斯蒂芬白意外的沒有任何反駁的道,一邊說著,一邊伸出手,把束著頭發的銀紅色緞帶拉了下來,烏黑的發立即披散開來,襯得他的麵容越發的白皙和尖俏。他把紅色的緞帶綁在她的手腕上,“結婚禮物。”
銀紅色的發帶在燈光下,閃爍著銀紅交替的光芒,美得炫目。
落年怔了下,心髒莫名一動,嘴角笑容忽的一深,“謝謝。”
他順勢握住她的手,在她晶瑩的指尖輕輕的吻了下,淺灰色的眼眸意味不明的看著她,道:“你會很幸福。”
微顯冰涼的吻,讓落年心髒又是一顫,“是的,我會很幸福。”
斯蒂芬白對她有感覺,或許隻是喜歡,因為他這樣的男人,驕傲而太過不羈,落年沒辦法想象他愛上一個女人後的行為舉止,又或者,這個男人是注定讓別人深愛著他的,而非他去愛人。
夜色已深,人們卻依舊熱鬧的舍不得離去,饒是這樣的酒量的落年都被灌得雙頰通紅險些醉的睡過去,也不知道是誰把她喝紅酒喝不醉的消息給泄露了出去,所以每個人都是高度數的白酒在灌她,也難怪她會撐不下去了。
隻是被送回房間後,落年雖然有些醉,但是意識卻很清楚,怎麼也睡不著,幹脆走到陽台外吹風,今天天氣特別好,明天天氣也將特別好,因為那風是如此溫柔,夜空是如此明亮動人,星星滿布,月光皎白。
手腕上的觸感有些陌生,她不喜歡在手上脖子上戴什麼飾品,她伸手把銀紅色的緞帶取下來,卻在背麵看到了字。
寫得十分漂亮卻很霸氣的一排英文,翻譯過來是這樣的——如果隻是喜歡,何必將就?
落年怔住了,隨後嘴角一彎,笑開了。
這個男人,果然很驕傲。
如果隻是“喜歡”這種程度,他何必要將就著跟別人共同擁有?所以他今天很乖,沒有做出任何搗亂的事情,這家夥如此驕傲,卻叫人喜歡的不行呢。
在愛情上麵,確實不該將就,他總會遇上一個他不覺得將就的人的。
時日匆匆,眨眼間便已經半年過去了,半年的時間裏發生了不少的事情,比如馬克和易金晶結婚了,比如凱文帶著他兒子和破蛋離開了巴洛克王國,比如瑪拉和阿木終於生下了第一個可愛的小寶貝,比如落年的第一座學校終於建成……
彼時,斯蒂芬白已經獨自一人跑去未知的地方旅行,和落年沒有電話沒有信件,不曾有過聯係。
再一次見到斯蒂芬白,是第二年白雪皚皚的冬天。
落年戴著毛茸茸的針織帽,圍著毛茸茸的圍巾,穿著厚厚的大衣,剛從藤一的黑石畫廊出來,準備回家,不經意的看向馬路穿行的對麵,不其然的對上一雙美麗的淺灰色眼眸,彎彎的,一如記憶中的動人。
他穿著白色的風衣,一頭烏黑柔順的發依舊長長的很飄逸,雙手插在風衣兜裏,隻是靜靜的站在那裏,便引得男人女人們的失神觀望,即使已經是而立之年,這個男人卻依舊那樣顯得年輕和美麗,歲月似乎對他格外的寬容以及憐愛。
心髒傳來熟悉的顫動,二十一歲的落年的眼中,倒映出美麗的男人修長美麗的身影,有什麼在心中開了花,美麗而動人。
人生總有一段是那樣轟轟烈烈的,或許是初戀與痛失,或許是親情上的挫折,或者是事業上的飆升與倒塌,而他們無一例外,轟轟烈烈之後,漸漸的歸於平淡,滿足的人覺得淡然幸福,不滿足的人覺得無趣而乏味。
落年這一生中無法忘懷的轟轟烈烈,是她摯愛的男人的逝去和與審判一族的鬥爭;斯蒂芬白則是三十歲以前的重口味變態至極的日子,那是一段用視覺刺激血液讓它沸騰起來的日子。
落年主動走過去,在那雙淺灰色的眼眸下伸出戴著毛茸茸的手套的爪子,笑容一如既往的可愛,“好久不見。”
斯蒂芬白低著頭看著她,伸手握住她軟綿綿的爪子,忽的把她扯進懷中,沒有說很想你,沒有說好久不見,而是,“那個位置是不是已經空出來了?”
那個位置,哪個位置?
是那個被真一一直都霸占著的,“愛人”的位置啊。
得不到的總是最叫人難以忘懷的,真一在落年最愛他的時刻用最叫她無法忘記的方式離開,就像一個烙印,永遠的烙在她的心中,霸占著別人如何也搶不走的位置,他是落年的摯愛,誰也無法取代,也是因此,他們才沒有強求落年說“我愛你”,愛這個字於她,太過沉重,已經毫無保留的給了真一,那是他們打不敗的情敵。
斯蒂芬白卻不願意將就,我喜歡你,你喜歡我,你不愛我,我不愛你,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將就著在一起?斯蒂芬白很瘋狂,卻也很理智很冷靜,所以他是變態,所以他選擇用最奢侈和冒險的方式來驗證一件事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