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公堂前教夫(1 / 2)

南依趕著馬車來到了衙門口。

瞧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南依擔憂地叮囑道:

“小主子,這裏人多你們一定要拉住對方的手別鬆開。”

慕暖一手拎著兩蛐蛐籠子,一手牽著陸時宴,看向南依保證道:

“我不會把時宴哥哥弄丟的。”

南依笑了笑,拎著蛐蛐籠子,緊跟在他們身後,眼觀八方。

慕暖與陸時宴兩人人小,很容易就擠到了最前邊。

隻見縣令坐在上首,堂上跪著兩個年歲相近的中年男子和一個二十五六的婦人。

“他們這是幹什麼呀?”

慕暖好奇地問道。

陸時宴搖搖頭。

這時,孫縣令敲響驚堂木,命令大家肅靜。

“現在本官審理林氏歸屬誰家一案。”

瞬間,百姓嘰嘰喳喳地議論著案情。

讓不明白案情之人知道了大概。

堂上穿墨色衣服之人名趙三熊,三年前與林氏定親,待林氏及笄,他便入贅林家。

彼時,林氏離及笈隻差兩月。

不久林家因林父病重陷入困境。

趙三熊不願意再入贅離開了三年,距離林氏及笄也過了三年。

見其不歸,林父便為林氏尋了另一男子邢福。

邢福入贅後夫妻兩齊心協力,林家日子逐漸變得富有。

這時,趙三熊回來要與林氏成婚。

見林家不同意,他便將林家與邢福告上了公堂……

慕暖歪著小腦袋問道:

“時宴哥哥你覺得林氏屬於誰?”

慕氏曾告訴她,定親比迎親重要。

無論以後她與陸時宴是否能走到一起,此時他們已算是小夫妻,誰都不能拆散他們。

若是兩人無緣,要寫下和離書或是休書,各自才能自由婚嫁。

正當慕暖回想定親前與慕氏的談話時,陸時宴闡述事實道:

“除非林家能證明趙三熊出逃,

或是停妻另娶,

亦或是有放妻書,

不然林氏定會被判給趙三熊。”

曾記得當日,他去看的就是男方因女方家主悔婚,想要把女方許配他人,一怒之下將其告上公堂之案。

東煊國律例中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女家主婚人笞五十,其女歸本夫。

若無婚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

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女家主婚人杖七十,成婚者杖八十……(參考《大清律例》)

若夫出逃三年,其妻可改嫁他人。

現在林家沒有任何證據,林氏和邢福這對“夫妻”恐要分離了,林家主婚人也要遭罪了。

慕暖瞪著陸時宴,揚起小下巴,奶凶奶凶地道:

“你要是離開,我一定不會給你回來的機會。”

陸時宴:“……”

他這是招誰惹誰了。

隻不過是就事論事,怎麼就能扯到他身上!

陸時宴氣呼呼地道:

“你放心,等你長大後我一定不會死皮賴臉地待在你身邊。”

慕暖揮著小肉拳道:

“你最好記住今日之話,要不然我會對你不客氣噠。”

她不會給陸時宴對簿公堂的機會。

若真到那時候,她一定會讓他銷聲匿跡!

陸時宴道:“不對啊,暖妹妹你幹嘛這麼防著我,我又不是趙三熊。”

“知人知麵不知心,漫漫長路,人心易變。

萬一長大後你變成陳世美了,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