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墓地出來,季欽說要去飯店。
貝思笑了笑,季欽奇怪。
“怎麼了?”
“雖然剛談戀愛就親自做飯給你吃顯得有點不矜持,但今天太晚了,回家吧我做給你吃。”
“真的?”季欽想到,貝思的廚藝確實很好。
雖然跟那些傳聞中的名廚還有些差距,可她做的有那些廚師都比不上的家的味道。
“要是讓外人看見你聽見吃雙眼就冒光的樣子,恐怕會影響你季總的形象。”
“放心,外人看不到的。”
季欽這話回答的很隨意,像是下意識的話。
貝思看著他笑了笑。
是啊,外人看不到的。
之前跟季欽不熟的時候她曾覺得季欽是一匹狼,可現在她才發現,季欽是一隻……哈士奇。
雖然不至於像二哈那樣逗比,卻也絕對跟狼沒有半毛錢關係。
最終二人還是回家了。
季欽飯量大,貝思做了三個菜,給自己煮了一大碗麵條還給季欽蒸了米飯。
“在認識你之前,我從來沒有吃過這樣的飯。”
季欽心中感觸。
“您這種總裁大人,當然要跟我們這些屁民有區別,現在好了,你跟一個屁民戀愛了,以後你就可以吃到這些了。”
“原來一直不覺得你話多,怎麼現在覺得你還挺能說?”季欽看著貝思可愛的樣子,從她碗裏夾了一口麵條。
“原來我也不覺得你是會在別人碗裏搶麵條的人呢。”貝思笑道,“那句歌詞是什麼來著?女人的好,隻有在她身邊的那個男人才知道。”
貝思篡改歌詞,明明是男人的好,隻有在他身邊的那個女人才知道。
可季欽貌似沒有聽過這首歌,很讚同的點頭,“嗯,那你以後隻能在我身邊。”
“噗……”貝思讓他逗笑了。
很快二人就吃完了,可是家裏現在隻有保安沒有傭人,隻能自己洗碗。
貝思起身卻被季欽拽住了,“我來洗,你的手是用來治病救人的,金貴些。”
“……”貝思一陣無語,“大哥,你的手是用來簽百億甚至千億合同的,不比我金貴?”
真不知道這男人是怎麼想的。
於是乎,貝思就坐在旁邊,看著季欽,如同母豬上樹一般,在那洗碗。
雖然笨拙了一些,進度慢了一些,但好在,洗的很幹淨,同時也很費水。
“以後你還是不要洗碗了,節約用水是很良好的品德,你還是要有的。”
“我浪費水了?”季欽一臉無辜。
“嗯,非常,三個盤子兩個碗兩雙筷子你洗了二十分鍾水就沒停過。”
他們兩個一邊聊一邊往樓上走。
走到二樓的時候,倆人都有點尷尬的停住了。
互相看了看,都有些不好意思。
可季欽畢竟是男人,抓著貝思的手,“要不……今晚去我房間睡吧。”
他的邀約讓貝思緊張的抓緊了手。
“季總,你知道有句話叫酒壯慫人膽嗎?”
“你想喝酒?”季欽誤會了她的意思。
“不是,我的意思是那天晚上我是喝了酒才有、才有那個勇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