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小花的印象當中,顧遠就是個喜歡占便宜的人。
之前顧遠從錢可贏的屍體上搜羅出來了狼毫筆就已經能夠體現出來了。
他既然能搜出來狼毫筆,那麼平時也一定做些偷雞摸狗的事。
很顯然,現在就是如此。
顧遠要去參加楊天賜的婚宴肯定是為了上去偷東西。
這場婚宴可以說是聚集了大量的高手,也有大量有頭有臉的人物,必定有不少財寶。
若是顧遠這種人去參加了婚宴,那麼定然是能夠豐收的!
在景小花的思維當中,顧遠就是個這樣的人。
顧遠明明很想解釋一下,但是又發覺沒什麼好解釋的。
罷了。
願意誤會就誤會吧,反正顧遠解釋不解釋對方也一樣會誤會的。
所以解釋來解釋去又有什麼用呢。
更何況,即便是解釋也沒有什麼用。
景小花也不會相信。
“嗯,行吧,你說什麼就是什麼,願意怎麼著就怎麼著。”
在這個時候,說那麼多也是一點用也沒有的。
景小花則是鄙夷地看了看顧遠。
“哼,我就知道你這種人沒安好心,不過我也不會阻攔你,畢竟你做什麼都是你自己的事,不過我可有言在先。”
“有言在先?要說什麼?”
“我哥哥也會參加婚禮,到時候我哥哥會跟你再談談關於狼毫筆的事情,他說了才算正式的決定。”
顧遠覺得非常麻煩,但是似乎對方又非得是要這麼做。
罷了,就讓他這麼做吧。
隨便怎麼做都行。
反正到時候顧遠如何做事也是顧遠自己的選擇。
隨便吧。
二人就這樣走著。
顧遠明明是自己受邀去參加婚禮的。
但是景小花卻覺得是自己受邀參加婚禮然後領著顧遠混進去。
她覺得在這方麵來講,她對顧遠是有恩的。
一個人自信到了這個地步,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顧遠也想要知道景小花為什麼這麼自信。
可能也怪他們兩個人初次相識吧。
畢竟在這個時候,他們初次相識也是景小花看到顧遠一個勁地在翻檢錢可贏的屍體。
如果讓景小花看到顧遠是如何把錢可贏打成那個樣子的,恐怕她也就不會如此誤會顧遠了吧。
在他們兩個走了差不多兩個小時之後,便來到了盤古大酒店。
雖然平時這個酒店生意非常好,但是今天的賓客尤其多。
整個酒店的停車場簡直可以說是豪車如雨了。
基本上沒有什麼人見過如此大的排場。
沒辦法,誰讓今天結婚的雙方都是頂級人物呢。
楊天賜自然不用說,他本就是塔樓區的泰鬥,後來又是極境高手。
當然更重要的是他是顧羽林的好兄弟。
江湖上誰不知道顧羽林把楊天賜當成是親兄弟一樣對待呢。
不,甚至是親兄弟還多了一份敬重。
新娘自然也不必說,那可是蔣依依最得力的助手。
蔣依依是什麼人江湖上更是清楚,那可是六美花樓的老板。
六美花樓可是跟七君子書院以及八通商號等等組織齊名的大組織。
蔣依依又長得貌美,加之是個女子,這地位自然也是水漲船高。
可以說,楊天賜和阿紅的婚禮已經可以算得上是整個京城第二高的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