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偷換軍糧那個案子,早在半個月以前,刑部已經判決,人證物證,認罪書具在,樓夕顏不解:“府衙既已經判決此案,林博康也在認罪書上畫了押,你們伸什麼冤?或是你們有什麼證據在手?”

“我們。。。。”他們哪有什麼證據!隻是堅持一個信念而已!生怕樓相不相信,吳斯再一次哐當跪地。

“恩公不會做這種事的!大人明察!!”一個大男人,一邊哽咽一邊磕頭,他身後的村民也跟著伏下`身子,咚咚的磕頭聲,聽得卓晴火氣直往上冒,果然是一群豬,該說的不說,就知道磕頭!!一把抓住吳斯的肩頭,卓晴冷聲道:“夠了。”

越過眾人,與他對麵而立,卓晴寒聲說道:“據林博康的妻子說,結案之後她探視林博康時,林博康仍然堅持自己是被冤枉的,試問一個已經認罪的人怎麼還會喊冤,此案並非公開審理,我們有理由懷疑,林博康受到刑訊逼供,被迫或是在昏迷狀態下按下指紋。”

“刑訊逼供。。。。”這個詞有意思,雖然仍看不見他的樣子,但是清晰冷靜的聲音,臨危不亂的氣度,這人絕非普通村民。一步步逼近卓晴,樓夕顏追問道:“你這麼說,是有證據?”

好強的壓迫感!他的聲音明明很輕,笑容很淡,但是每次與那道溫柔的視線相對,總能讓卓晴莫名的緊張。

顧雲常說,進攻是最好的防守,剛好她也認同!她從來沒有後退的習慣,這次也一樣。微微仰頭,卓晴傲然反問:“是不是刑訊逼供,查驗他身上是否有傷自然一清二楚了。林博康堅稱冤枉,而有人顯然急於了結此案,敢問丞相,若當真是刑訊逼供又當如何?”

樓夕顏沒想到,他居然不退!月色下,兩人幾乎是對麵而立,帽簷下,一雙清澈的眼堅定的與他對視。

對,是清澈!他有多少年沒有看見過這樣坦蕩的眼神了。在官場呆久了,每個人都帶著麵具生活,他幾乎忘記了這種坦蕩,心中一暖,為了這難得的清澈,樓夕顏沉聲回道:“若真如你所言,當然要重審。”

太好了!乘勝追擊,卓晴故意大聲問道:“為了公平起見,丞相必定是要公開重審此案吧?”

公開重審?!他在逼他!這時候他若是不同意公開審理倒顯得有失公正了!

很好!樓夕顏輕笑點頭,大方回道:“本相正有此意,公開審理此案甚好!”

等的就是這句話,卓晴愉悅的心情在聽見下一句之後被打入深淵裏。

“隻不過。。。。。”故意拉長聲音,樓夕顏逼近卓晴,字字清晰,異常緩慢的說道:“根據穹嶽立律,若是沒有新的證據證明犯人的清白,或是重審之後,仍然判定原罪,提出重審者,皆獲侵辱公堂之罪,輕則杖刑一百,重則服役三年!”

什麼?!有這種事?!這是什麼製度,提起上訴居然還有可能獲罪?!為什麼沒人告訴她!

她發誓,她在那個什麼丞相的眼睛裏看見了一絲戲謔,雖然一閃而過!但絕對是!!

卓晴剛要開口,吳斯一聽樓相願意重審此案,立刻歡欣鼓舞,大聲回道:“我等相信恩公是無辜的,願意擔罪!”

你願意我不願意!!別說林博康不一定是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