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張型事業部是利潤中心,實行集中政策,分權經營。應在控製有效的原則下,使之具備開展獨立經營所需的必要職能,既充分授權,又加強監督。
對於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市場,經營已達到一定規模,相對獨立運作更有利於擴張和強化最終成果責任的產品或業務領域,應及時選擇更有利於它發展的組織形式。
(地區公司)
第四十七條 地區公司是按地區劃分的、全資或由總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地區公司在規定的區域市場和事業領域內,充分運用公司分派的資源和盡量調動公司的公共資源尋求發展,對利潤承擔全部責任。在地區公司負責的區域市場中,總公司及各事業部不與之進行相同事業的競爭。各事業部如有拓展業務的需要,可采取會同或支持地區公司的方式進行。
(矩陣結構的演進)
第四十八條 當按職能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與按對象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交叉運作時,就在組織上形成了矩陣結構。
公司組織的矩陣結構,是一個不斷適應戰略和環境變化,從原有的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動態演進過程。不打破原有的平衡,就不能抓住機會,快速發展;不建立新的平衡,就會給公司組織運作造成長期的不確定性,削弱責任建立的基礎。
為了在矩陣結構下維護統一指揮原則和責權對等原則,減少組織上的不確定性和提高組織的效率,我們必須在以下幾方麵加強管理的力度:
(1)建立有效的高層管理組織。
(2)實行充分授權,加強監督。
(3)加強計劃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4)完善考核體係。
(5)培育團隊精神。
(求助網絡)
第四十九條 我們要在公司的縱向等級結構中適當地引入橫向和逆向的網絡動作方式,以激活整個組織,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共享資源。我們既要確保正向直線職能係統製定和實施決策的政令暢通,又要對逆向和橫向的求助係統做出及時靈活的響應,使最貼近顧客、最先覺察到變化和機會的高度負責的基層主管和員工,能夠及時得到組織的支援,為組織目標做出與眾不同的貢獻。
(組織的層次)
第五十條 我們的基本方針是減少組織的層次,以提高組織的靈活性。減少組織層次一方麵要減少部門的層次,另一方麵要減少職位的層次。
高層管理組織
(高層管理組織)
第五十一條 高層管理組織的基本結構為三部分:公司執行委員會、高層管理委員會與公司職能部門。
公司的高層管理委員會有:戰略規劃委員會、人力資源委員會、財經管理委員會。
(高層管理職責)
第五十二條 公司執行委員會負責確定公司未來的使命、戰略與目標,對公司重大問題進行決策,確保公司可持續成長。
高層管理委員會是由資深人員組成的谘詢機構。負責擬製戰略規劃和基本政策,審議預算和重大投資項目,以及審核規劃、基本政策和預算的執行結果。審議結果由總裁辦公會議批準執行。
公司職能部門代表公司總裁對公司公共資源進行管理,對各事業部、子公司、業務部門進行指導和監控。公司職能部門應歸口設立,以盡量避免多頭領導現象。
高層管理任務應以項目形式予以落實。高層管理項目完成後,形成具體工作和製度,並入某職能部門的職責。
(決策製度)
第五十三條 我們遵循民主決策、權威管理的原則。
高層重大決策需經高層管理委員會充分討論。決策的依據是公司的宗旨、目標和基本政策;決策的原則是從賢不從眾。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裏,要造成一種環境,讓不同意見存在和發表。一經形成決議,就要實行權威管理。
高層委員會集體決策以及部門首長負責製下的辦公會議製度,是實行高層民主決策的重要措施。我們的方針是,放開高層民主,使智慧充分發揮;強化基層執行,使責任落到實處。各部門首長隸屬於各個專業委員會,這些委員會議事而不管事,對形成的決議有監督權,以防止一長製中的片麵性。各部門首長的日常管理決策,應遵循部門首長辦公會確定的原則,對決策後果承擔個人責任。各級首長辦公會的討論結果,以會議紀要的方式向上級呈報。報告上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簽名,報告中要特別注明討論過程中的不同意見。公司總裁有最後的決策權,在行使這項權力時,要充分聽取意見。
(高層管理者行為準則)
第五十四條 高層管理者應當做到:
(1)保持強烈的進取精神和憂患意識。對公司的未來和重大經營決策承擔個人風險。
(2)堅持公司利益高於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
(3)傾聽不同意見,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
(4)加強政治品格的訓練與道德品質的修養,廉潔自律。
(5)不斷學習。
第四章 基本人力資源政策
人力資源管理準則
(基本目的)
第五十五條 華為的可持續成長,從根本上靠的是組織建設和文化建設。因此,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質、高境界和高度團結的隊伍,以及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製,為公司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提供保障。
(基本準則)
第五十六條 華為全體員工無論職位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準則是公正、公平和公開。
(公正)
第五十七條 共同的價值觀是我們對員工做出公平評價的準則;對每個員工提出明確的挑戰性目標與任務,是我們對員工的績效改進做出公正評價的依據;員工在完成本職工作中表現出的能力和潛力,是比學曆更重要的評價能力的公正標準。
(公平)
第五十八條 華為奉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我們鼓勵每個員工在真誠合作與責任承諾基礎上展開競爭,並為員工的發展提供公平的機會與條件。每個員工應依靠自身的努力與才幹,爭取公司提供的機會;依靠工作和自學提高自身的素質與能力;依靠創造性地完成和改進本職工作滿足自己的成就願望。我們從根本上否定評價與價值分配上的短視、攀比與平均主義。
(公開)
第五十九條 我們認為遵循公開原則是保障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條件。公司重要政策與製度的製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見與協商。抑僥幸,明褒貶,提高製度執行上的透明度。我們從根本上否定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的個人主義行為。
(人力資源管理體製)
第六十條 我們不搞終身雇傭製,但這不等於不能終身在華為工作。我們主張自由雇傭製,但不脫離中國的實際。
(內部勞動力市場)
第六十一條 我們通過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引入競爭和選擇機製。通過內部勞動力市場和外部勞動力市場的置換,促進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澱層。並使人適合於職務,使職務適合於人。
(人力資源管理責任者)
第六十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隻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人員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幹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決定管理者的升遷與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
員工的義務和權利
(員工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我們鼓勵員工對公司目標與本職工作的主人翁意識與行為。
每個員工主要通過幹好本職工作為公司目標做貢獻。員工應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養成為他人做貢獻的思維方式,提高協作水平與技巧。另外,員工應遵守職責間的製約關係,避免越俎代庖,有節製地暴露因職責不清所掩蓋的管理漏洞與問題。
員工有義務實事求是地越級報告被掩蓋的管理中的弊端與錯誤。允許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便宜行事,為公司把握機會,躲避風險,以及減輕災情做貢獻。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越級報告者或便宜行事者,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承擔責任。
員工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員工的權利)
第六十四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基本權利,即谘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
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谘詢,上司有責任做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對改善經營與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議權。
員工有權對認為不公正的處理,向直接上司的上司提出申訴。申訴必須實事求是,以書麵形式提出,不得影響本職工作或幹擾組織的正常運作。各級主管對下屬員工的申訴,都必須盡早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