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2 / 3)

遠悍替我裹緊被子,敲了我一記:“多說無益。”

我安靜地靠著他,像是回港的船帆。

“有時候我會後悔。如果你的生命中沒有我的出現,你現在應該在國外。有可能還在念書或者已經工作,有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隔不了幾年就會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我就像《泰坦尼克號》裏的傑克一樣替羅斯憧憬著美好溫暖的未來,可遠悍並不領情。他拖被子捂住我的嘴,翻過身壓著我。

“聽著。你說的那些未必就一定是我希望的,懂嗎?還有,如果早知道你會讓我懂得愛情,當初我就不會讓你那麼辛苦。”

聽他這樣講我滿足地笑了:“幸好我苦盡甘來。”

曾經如果有人問我愛是什麼?我肯定會回答,是壓抑,是嫉妒,是占有,是破壞。但現在,愛是什麼呢?果然還是信任,體諒,執著,一切都是美好的事物。

第 2 章

我的爺爺奶奶都是地主家庭出生,家裏成分不好。新中國成立以後就被打到F縣一個偏遠的山村。在依稀的記憶裏,五歲之前我曾在那裏度過了一段無憂無慮的時光。五歲的時候父親因病去世,從未做過家事的母親為了生活決定跟隨家鄉人外出打工。母親想把我拜托給叔伯們,可是好話說盡,卻沒有一個人願意收留我。於是母親隻好把我送到外婆那裏去,這一去就是整整十二年。

母親每年回來看我一次,每一次我都能清晰地記著她的頭發又變黃了些,手腳也變粗糙了些。我無法想象母親在外顛沛的生活是多麼的艱辛,隻是在每次她偷偷離開我的時候我不再莽撞地出現在她麵前。哭著懇求她帶我一起走。

有人不相信同性戀會是天生的,我對此卻深信不疑。

十三歲的我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尊嚴而打造出了一顆強烈的好勝心,所以不停地用超高的分數來反複證明這種優越感。擁有優越感的同時也拉開了與男生女生的距離,在大家的眼中我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書呆子。可掩藏在好學生外表下的真實卻是如此腐爛不堪的,之所以沉默不是因為害羞隻是真的無話可說而已。恐怕沒人相信每當看見別人幸福的笑容時,我竟然會有撕了他人那張臉的衝動。

因為成績出色,老師對我的管束就相對的寬鬆一些。在課堂上我經常會夾帶一本小說,在一個臆想的世界裏求得片刻的安寧。在眾多女生還投入在席絹、瓊瑤營造的愛情堡壘中體驗著浪漫的時候,我卻孤獨地走在一條小徑上。而且越走越遠,最終背離主流。

記得第一次在書店裏看到《烈火青春》的時候,竟然盯著封麵上六個東方男子不知不覺地出了神。我感到這本書是有魔力的,於是一口氣租下了十幾本。晚上躺在被窩裏打著電筒作為第三者看著陪著這意氣風發的六個男子闖蕩世界。當時令我熱血澎湃的不是男孩子天性裏那股對於世界的征服和強者的崇拜,而是書裏人物間那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我羨慕,也希望將來有人可以讓我不用偽裝,不用躲藏。還記得當時對於小說裏男男間的曖昧我竟沒有絲毫的懷疑和排斥,反而在聽說最後他們六個都結婚的時候停止了對這部小說的熱衷。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這部小說的結局究竟是什麼。

感到事情變得奇怪的時候是在我初二,十四歲那年。

結束掉單麵腳程一個小時的走讀生活後,我開始住校。一大幫男孩子住在一起,剛開始覺得很新鮮。後來新鮮勁兒過去後就覺得無聊,覺得其他人很髒。

那時候我們一間寢室可以住十個人,穿過的衣服、襪子胡亂地掛在床頭或塞在床底。十幾歲的愣頭小子,每天有揮發不完的精力和汗水。一大幫人吆喝著衝回寢室,帶進一股濃烈的異味,讓人惡心得想吐。不到一秒,整理好的房間立馬就會變成豬窩。剛開始我還會耐心地跟他們說說,他們每次都是“嗯嗯”地答應著,依舊我行我素。後來我就經常為了這種事情跟他們吵架,起初他們隻是不搭理我,後來就開始回擊。罵我死書呆子或娘娘腔什麼的,有一次不知怎麼的就動起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