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留下的足跡。很慶幸,還在燒烤店,去烤了一次羊肉串,回味當初孫持對我的挑逗。那時候,其實,很幸福。

當我撩起袖管去烤的時候,老板看著我的傷口,問:怎麼了,上次還好好的,

我看了他一眼,說:還記得我?

趙老板的朋友,怎麼會不記得?他說。

我很想告訴他,其實,我是他的敵人。但是沒有必要。他們,都是外人。

他又說:不知道,你喜歡紋身不?

他舉了舉他的胳膊,看清楚了,是條龍。他說:在我朋友店裏,紋的。你要是喜歡的話,也可以去。比你這個疤痕要好看許多吧。喏,給你,他的號碼。

我看著他熱情的模樣,沒法拒絕的姿態。我隻有接受,把號碼存在電話裏。

後來,喝了一碗醬香後,我就回家了。沒有比賽的W城,是清冷的。

回到酒店,整理了一些資料,存到電腦,也做了備份,而後,才躺到床上。看著天花板,會很想一個人。

夜裏,靈魂裏的那個人,會出沒。我取出手機,撥動那一串熟悉的數字,最後還是清空,把手機放在枕邊。然而,輾轉反側後,還是取出手機,不斷地翻著電話本,看到燒烤店老板給我的電話號碼,就撥了過去。

接電話的是一個男人,聲音渾厚。一聽就能想象是個壯實的男人。他告訴了我他店的地址,我就出了酒店,攔了出租車,前往。

到刺青店,我看到那個壯實的男人。

他看了我一眼,說:朱小姐?

我點頭。

想紋什麼?他問,紋在哪?

我伸出左手,撩開衣服,露出新鮮的傷口。他看著我,搖了搖頭,說:暫時做不了。你的傷口還沒有好。

那麼,什麼時候可以?我問。

變成疤了。他說。

非要變成疤嗎?我問。

當然,變成疤了,說明愈合了。即便還有疤痕,也是愈合了,不會疼了,不會再感染了。他說。

疤痕,就意味著不再疼了嗎?嗬,或者是吧。我拉好袖子,準備走的時候。他又說:我以前也接待過一個和你一樣的客人。不過,她是紋在胸口。

我即刻想到了孫持,在她的胸口也有一枚紋身。但是,那是她愛的殤,而不是傷。我起身告別,說:那再過段時間吧。

到時候再來。他與我話別。

我又盲目地走入人群。心裏,依然念著那個女人。在那個商店的台階上坐下,那個夜晚我在這裏遇到了小元子,還被孫持設計了一次。我該是要打個電話給她的。暗夜的

他走過來,伸手遞給我一把鑰匙。他說:我有兩把車鑰匙,放一把在你這。或許,用得上。

我接過,看著他。明明預感到什麼,卻總說不清楚。但是,我知他是豁出去了,一如當日,我們握拳相撞,像一對兄弟。我們說:“拚了!”如今,此景再現,我感動多於往日。他,已不是當年一無所有的臭小子。放下所有,為了一個不愛他的女人再搏一次,多少顯得不值得!

這夜,我幾乎是一夜未眠。整整看了一夜電腦裏的資料,還有大媽的視頻。淩晨,我就起床了,到泊車位取了張惠明的車,就開往趙秉承的草場。臨到門口,大門被封,門口的熒幕上碩大的字:“主人家事,暫停營業三天。”看來,進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