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從女生宿舍裏搬了出去,羨煞了多少少女!
她們來自不同的地區,有著同一個夢想到了這裏,一開始見到林夕,就像個土包子一樣,穿著也是相當的樸素,本來也沒有什麼壞心思,甚至還有一些優越之感。
但是,至從李處長的夫人給了林夕一件新的花衣服,人們對她的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覺得她像是不合群起來,背後開始傳出了一些風言風語,說她一夜不歸,肯定是綁了一個什麼什麼樣的人物,或者,做了什麼羞人的事情,果真是個靠臉吃飯的貨。
沒有想到,她是這種人!甚至,有人還以為,和她住在一間宿舍之中,實在是一種恥辱!還有人想著,要如何才能把她給攆出這個大家庭。
林夕當然看出了這些人的目光,也聽到了一些閑言碎語,但是,她沒有與這些人計較,也沒有告訴陽剛。她覺得是一件小事情,總有一天,人們會明白她是個什麼樣的人。
到了現在,她果真要走了,不再回來住,人們再一次確信了之前的猜測,一定是綁上了什麼重要人物。
當時,並沒有大款這種稱呼,隻能這麼形容一下。
本來,林夕不想搬出去住,就是怕人說閑話,但是,陽剛卻是一再要求她一起搬入教職工宿舍,不然,他呆在這裏也沒意思,不如回去拉煤。最後,她隻有同意,她還真不舍不得陽剛,都已經離不開他了一樣。
當陽剛來幫著她提東西的時候,這些女人們傻了眼,這不就是一個小保安嗎?不過,樣子還不錯。
“林夕,想不到,你有這麼帥氣的男朋友,怎麼,也不早介紹給大家認識一下,是不是心裏沒自信,怕別人搶走他?”一個穿著一件的確良衣服的女生,走到了陽剛的身前,突然斜著個眼睛,有些勾魂地看著陽剛說。
陽剛淡淡一笑,打量了一下這個長得還算是不錯的女生,皮膚有些白,不像是林夕一樣來自高原,沒有高原紅,一雙眼睛卻是有些讓人受不了,個子也不錯,比林夕差不了多少。
聽口音,像是來自同一個地區的一個江邊的縣城,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江城。
陽剛並沒有到過那兒,但是,他前世接觸過那地方的人,聽說,那裏的女人,皮肌經常被江水蒸發的濕氣所滋潤,白裏透著紅,有種彈指欲破的感覺。並且,那裏的氣溫較高,人們的穿著就要開放一些。
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真是一絕,從這個女生的身上就可看出,她的身上不斷向著陽剛釋放著某種信號。
陽剛看著她,笑了笑說道:“我叫陽剛,這段時間,多謝各位對林夕的照顧,實在是感謝!”
“我叫錢銘興,有空帶著林夕回來坐坐,雖然她現在已經搬了出去,攀上了高枝,但是,也不要忘記這裏的室友。”說著,女人突然伸出了一隻纖細的手,做了個要與陽剛握手的動作。
然而,林夕突然拉了陽剛一把,笑著說道:“好好好,我一定會回來,並且,我們每天在教室不是一樣要見麵嗎?何必弄得就像是要離開了一樣,讓人有些緊張。”
錢銘興有些尷尬,把手縮了回去,眼神有些不屑,輕聲嘀咕了一句:“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個破保安嗎?要是個局長級別的,不得把個屁股翹上天!”